内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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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内江师范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内江师范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内江师范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内江师范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内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内江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40,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705号,学校网址:www.njtc.edu.cn,电子信箱:njtc_zs@sina.com。
第二条 学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学生教育,同时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内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832-2341900。招生期间,学校设置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联系电话:0832-2340613,0832-234109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监察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纪委书记、主管招生副校长任副主任,监察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
任成员,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其中预留计划按照本科计划的1%预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的使用和投放必须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学校跨省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网中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十六条 普通类(含四川省少数民族预科、彝文一类模式)专业录取规则: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⑴美术类、体育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对于四川省内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在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上述专业对于四川省以外的考生,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⑵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在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⑶对于投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全部承认该省份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针对未单设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执行我校相对应专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职教师资(对口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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