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安排,省征兵办公室定于6月27日至30日在成都市统一组织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体格检查和面试。请相关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参检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动〔2015〕12号)规定,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男性、未婚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填报了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考志愿后,且其高考成绩达到直招士官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方可参加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和面试(参检考生名单及体检面试安排附后)。
二、体检面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体检面试时间由省征兵办公室统筹安排,市级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组织参检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
(一)体格检查。考生体格检查安排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部(地址:成都市庆云南街十号),考生体检报到时间为本人参检日上午7时前,因故不能于当日9时前报到参检的考生,可于翌日7时前报到补检(补检报到截止时间为6月30日9时)。
(二)面试。考生面试安排在省征兵办公室(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百卉路七号),考生面试报到时间为本人参检日下午14时前,因故不能于当日16时前报到的考生,可于翌日14时前报到面试(面试报到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6时)。
三、体检面试内容
考生体格检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面试工作由省征兵办公室会同部队试点单位(海军、空军、二炮)共同组织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报考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气质和反应能力等进行评审。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参检报到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高考准考证、1寸近期正面半身红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
(二)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日饮食宜清淡,勿食高油脂食物,不得吸烟、饮酒及服用药物;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体检前一日晚20时后禁食,可以饮少量水,体检当日上午须空腹(不吃早餐、不饮水)。
(三)考生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参检,考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检面试场地。
(四)考生参加体检面试不缴纳任何费用;考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