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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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的部署精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精确识别、精准帮扶、精选路子、精细管理”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进一步开展扶贫对象精确识别和动态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全乡2014?2015年扶贫开发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14〕12号)、《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对象精确识别和动态管理的实施方案》(桂扶领发〔2014〕5号)精神,《百色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百色市扶贫开发攻坚战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扶领发〔2014〕5号)、以及靖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靖西县扶贫开发攻坚战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靖扶领发〔2014〕4号)要求,以实现脱贫目标为主线,通过对贫困对象进行精确识别、帮助贫困农户、贫困村精选扶贫路子、对扶贫对象进行精细管理,到2015年底,实现全乡贫困人口下降,贫困发生率大幅减少。

二、工作目标

精准扶贫是指对扶贫对象进行精确识别、精选脱贫路子、干部精准帮扶、对扶贫对象进行精细管理。扶贫对象是扶贫开发的工作对象,通过对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精选脱贫路子,明确结对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细管理。对各村(街)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全面掌握扶贫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到底前全面完成全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和信息化管理等相关工作,为精准扶贫奠定基础。

三、贫困人口精确识别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

贫困人口精确识别是指在贫困人口控制规模的基础上,对2012年建档立卡2013年底在册的贫困户(包括水库移民、归侨和侨眷当中的贫困户)以及2013年返贫农户和返贫人口重新进行识别。

  (一)工作方法。

1.识别标准。以2013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2.识别规模。全乡以县测算分解到我乡的2013年底农村贫困人口规模5996人为控制基数,参照国家、自治区、市、县制定的有关贫困人口规模分解方法确定各村(街)贫困人口规模(见附件1)。

3.识别方法。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实际情况,在2012年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础上,通过农户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识别。贫困户识别要整户识别。

4.登记内容。对精确识别出的贫困户建立《扶贫手册》,《扶贫手册》内容包括帮扶需知、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规模分解。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的办法将贫困人口数分解到村。乡将县分解的5996人贫困人口分解到各村(街)。

2.初选对象。在乡人民政府组织下,按照分解到行政村的贫困人口规模,从2012年已建档立卡的2013年底在册贫困人口中和2013年返贫农户中进行初选,由贫困户自愿申请,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以下称为驻村工作队)核实并共同签字后在所在的行政村、自然村(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以下公示时间均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3.公示公告。乡人民政府对各村(街)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贫困户名单,在各村(街)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县扶贫办复审后在各村(街)、自然村(屯)公告。

4.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以及驻村工作队对已确定的贫困户逐户调查,并填写《扶贫手册》(一式二份),同时向贫困户宣传《扶贫手册》中的《帮扶须知》。对没有干部职工结对帮扶的贫困户,由乡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逐户调查,并填写《扶贫手册》(一式三份)。

5.数据录入。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在完成《扶贫手册》填写后,由乡人民政府统一将《扶贫手册》收回整理上报县扶贫开发攻坚指挥部,信息录入完成以后,《扶贫手册》由贫困户、村委会、帮扶责任人各执一份。

以上1-5项工作在8月25日前完成。

贫困户精确识别工作流程图及参考样本(详见附件3、4)。

四、精选路子

精选路子是指对已识别出来的贫困户,根据其实际和需求制定帮扶规划,确定帮扶项目、帮扶完成时限与脱贫时间。

(一)工作内容。

1.确定帮扶项目。由乡人民政府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职工根据贫困村和结对贫困户实际和需求帮助贫困户选择脱贫路子。内容包括:种植、养殖、学生教育、劳务输出、危旧房改造、技术培训、易地搬迁等(见附件11)。

2.确定帮扶项目完成时限。对贫困村和贫困户选择发展的帮扶内容,确定完成时限。

3.确定脱贫时间。根据贫困村和贫困户选择的发展路子,对其增收进行评估,确定增收后的脱贫时限。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确定扶贫对象。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按照两项制度衔接方法,从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户中选择扶贫对象户,并报县扶贫办。

2.确定帮扶对象。由乡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识别、分批扶持、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根据可参与帮扶的责任人数,从扶贫对象户中选择帮扶贫困户数。

3.调查摸底。由定点帮扶单位统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结对的贫困农户家中面对面地了解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住房情况、生产生活情况、产业发展情况、致贫原因等情况,并填好《靖西县干部职工(含企业管理人员)结对帮扶贫困户情况表》(见附表9)一式三份,分别报送乡、县扶贫开发攻坚指挥部、定点帮扶单位。填写好《靖西县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含企业管理人员)结对帮扶统计表》(见附件10),报送乡党政办。

4.制定帮扶规划。由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村和结对贫困户的意愿和当地实际,选择脱贫路子,制定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帮扶规划。

5.发放《扶贫手册》。按照《扶贫手册》内容明确帮扶干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帮扶项目、帮扶期限等。帮扶干部负责填写,一式三份,定点帮扶单位、帮扶的干部职工、贫困户各持一份。

6.统计汇总。在乡人民政府组织下,以村为单位,由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户所选择的需求项目进行归类汇总,乡人民政府以乡为单位汇总报县扶贫办。

以上1-6项工作在8月25日前完成。

七、精细管理

精细管理是指对精准识别、精选路子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帮扶机制、长期的工作机制、进退机制和帮扶监测机制,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建立长期的工作机制。乡人民政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干负责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乡要为贫困对象建立扶贫工作服务窗口,按照县扶贫部门的要求,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收集、核实村上报贫困人口变更情况,并整理、上报脱贫、返贫人口名册,并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贫困村和贫困户信息更新工作;村两委要落实一名长期固定从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及时调查和掌握全村贫困人口脱贫和返贫情况,贫困人口年收入变化情况,查找脱贫和返贫原因,为脱贫和返贫人口建册上报。乡人民政府要指定专人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指导好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对年度贫困人口的变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上报,将脱贫人口和返贫人口进行登记统计,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乡级上一年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数据更新、上传。

(二)建立贫困户进退机制。遵循规模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贫困户进退机制,由乡将县分解的年度减贫计划逐级分解到各村(街)。由乡人民政府以识别贫困户的标准为依据,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及定点帮扶单位对登记在册的贫困户进行到户调查,初步拟定脱贫名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脱贫农户名单,并在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核确定脱贫农户名单,并在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并在行政村公告。对脱贫的农户由乡人民政府、帮扶责任人、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于每年的12月底前在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进行脱贫管理。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等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农户,按贫困户识别流程要求于每年12月底前重新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管理。

(三)建立帮扶监测机制。乡级要经常对帮扶责任人帮扶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按照《扶贫手册》上明确的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成效等进行监测,做到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各开展一次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汇总上报县扶贫办。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乡扶贫开发攻坚战精准扶贫工作由乡扶贫开发攻坚战指挥部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抽调专业水平高、责任感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县统一部署,召开会议进行宣传,把精准扶贫中的“精确识别、精选路子、精细管理”的工作目的和意义、贫困人口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手段,以适当方式将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明确责任分工。工作人员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乡负责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培训。专项督查工作实行乡级负责协调服务和对村级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乡负责协调服务和组织村两级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并负责村级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驻村工作队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

(四)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五)落实工作经费。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要落实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农村扶贫对象精准扶贫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表格印制、摸底调查、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确保工作实效。

(六)严格督查考核。坚持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资金分配与扶贫瞄准及成效相挂钩,对全乡农村贫困人口精确识别并建档立卡,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自治区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要求,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督查。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开展全面抽查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年度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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