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评选2三八红旗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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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三八红旗手”的通知【1】

各街镇、滨湖世纪、方兴社区妇联,区直机关妇工委、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对群团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妇女的榜样引领作用,展示当代妇女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创新求实的先进事迹,激励全区广大妇女弘扬“四自”精神,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中建功立业、创先争优,为包河打造“安徽新中心品质首善区”作出积极贡献,包河区妇联决定,评选一批包河区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包河区三八红旗手45名,三八红旗集体20个,优秀巾帼志愿服务团队11支,先进妇联干部12人,先进妇联组织12个,平安家庭55户,五好家庭55户。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包河区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包河区辖区内、年满18周岁的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5、近年来获得过行业或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包河区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团结协作、锐意创新,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4、近年来获得过行业或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三)包河区优秀巾帼志愿服务团队评选条件

1、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无私奉献的团队精神。

2、队伍成立时间1年以上,组织开展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得到服务对象高度认可。

3、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成熟的运作模式,有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档案资料保存完整,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集体。

(四)包河区先进妇联干部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群众满意度较高。

2、热爱妇女工作,从事妇联工作1年以上,认真履行职责,踏实肯干,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妇女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成绩突出。

3、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及时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竭诚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受妇女群众好评。

(五)包河区先进妇联组织评选条件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突出,出色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有动员力、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引导妇女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积极宣传和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动员引领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巾帼力量,大力实施妇女“六大工程”并取得显著成绩。

4.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服务载体特色鲜明,破解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六)包河区平安家庭评选条件

1、学法用法无违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

2、尊老爱幼无暴力。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互敬互爱,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家庭环境。

3、邻里和睦无纠纷。邻里之间团结友爱、融洽相处、互帮互助,不做损害邻居的事,自觉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为维护公共安全做贡献。

4、自我防范无隐患。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防范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自身和公共安全。

5、关爱生命无“六害”。家庭成员不传播制售淫秽录像书籍、不利用网吧诱导毒害未成年人、不留客卖淫嫖娼、不参与和组织赌博、不种植禁种植物、不吸食和贩卖毒品,没有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并与它们作斗争。

(七)包河区五好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爱党、爱国、爱、爱集体、爱家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民守则、村规民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刻苦学习,成绩显著,努力工作,钻研业务,明礼诚信,勤奋致富,对社会贡献突出。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夫妻互敬,家庭和睦,尊敬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团结。

4、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优生、优育、优教。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科学安排家庭生活,勤俭持家,合理消费,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三、评选程序

1、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传播方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步骤,扩大活动影响力。各级妇联要组织先进典型,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等地开展“党的女儿话初心”巡讲等活动,引领更多的妇女见贤思齐、创先争优,把宣传先进典型作为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内容,贯穿活动的全过程。

2、各推荐单位按照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等方式,遵循民主推荐、组织审核等原则,有序组织、择优推报。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择优推荐各行业各系统、最能代表行业特色和水平的女性工作者和女性工作群体。

3、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确定候选人,拟推选的候选人应首先在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再进行公示。

4、各推荐单位要创新思路、广泛动员、拓展载体,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创评活动。要加强策划,进一步丰富评选表彰形式,拓展妇女群众参与途径,推动形成不拘一格、百花齐放的评选表彰工作格局。

四、报送材料

包河区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优秀巾帼志愿服务团队、先进妇联干部、先进妇联组织、平安家庭、五好家庭的登记表,均一式一份(A4)纸制打印盖章后于2月15日(周三)前报送区妇联,同时报送登记表电子版及汇总表至区妇联邮箱

关于评选2017年“三八红旗手”的通知【2】

为了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引领激励广大妇女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立足岗位、争创一流,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建功立业,为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妇联决定评选一批延安市三八红旗手和延安市三八红旗集体。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为进一步扩大延安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评选活动的群众性、社会性和先进性,拓宽推荐渠道,本年度延安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拟通过两个渠道产生。

1.组织推荐。各县(区)妇联、市直妇委会、工会女职委作为候选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好中选优,按照分配名额等额向市妇联推荐延安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2.社会申报。市妇联在“延安市妇联”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三八红旗手(集体)社会申报通知,充分运用网络及新媒体的社会传播力,着力扩大延安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社会覆盖面、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评选条件

(一)延安市三八红旗手

1.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自觉实践,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4.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遵纪守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5.已获得省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及妇联系统人员不再参评。

(二)延安市三八红旗集体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团队精神强,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积极投身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工作实践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5.已获得省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及妇联系统不再参评。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面向基层、注重一线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要坚持面向基层,高度注意群众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在推荐评选中,要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各方面的代表性,注意挖掘生产一线女职工、女农民、女员工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扬民主,推选出让群众信服的先进典型。

(二)突出实际业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评选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公认,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三)评选确定延安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市妇联对社会申报的候选人(单位)将在“延安市妇联”微信公众平台设立公示投票平台,投票结果作为评选参考。市妇联宣传部按照评选条件和界别结构等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和考察后,将确定建议人选,报党组会审定。确定的延安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将在2017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进行表彰。

四、具体要求

1.报送材料:《延安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附件1)、《延安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均一式两份,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并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jpeg。

2.登记表填写严格规格要求,选用A4纸电脑打印,其中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内容要翔实生动,真实可信,事迹突出。纸质材料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推荐申报截止日期:请于12月16日之前,将登记表、事迹材料等报送市妇联宣传部。

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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