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中考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通知
苏教基〔2015〕8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市区各初中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5〕8号)和《关于印 发<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苏教〔2015〕3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有 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要求、内容(2015苏州中考方案)
1.测试对象:全市全日制初级中学全体初三学生和有升学愿望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测试日期:4月26日、27日两天。
3.测试题型:听力部分采用“听对话回答问题”和“听对话和短文答题”两个题型;口语部分采用“朗读短文”、“情景问答”和“话题简述”三个题型。
4.测试成绩:“听对话回答问题”和“听对话和短文答题”各赋分10分,“朗读短文”赋分3分,“情景问答”赋分2分,“话题简述”赋分5分,全卷满分30分。考试成绩以不低于20%的比例计入各市中考英语总成绩。
考试的具体要求、内容等参见《江苏省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纲要(试行)》(另发)。
二、考试组织
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工作由苏州市教育局和各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苏州市教育局和各市、区教育局基教科、招生办、教研室、装备等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务培训、设备、考试和管理工作。苏州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本次考试的牵头单位,具体实施细则可至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zzsb.com“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三、听力口语测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价费〔2015〕278号、苏财综〔2015〕45号)的要求,我省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次5元。
四、听力口语测试有关工作
(一)设备调试。各地装备部门在模拟考试的基础上于4月16日至18日期间进一步检查本地区初中学校考场、考场计算机及相关软硬件配置情况,凡不符 合要求的学校必须升级、补充相关软件与设备。同时教研部门要对有关考务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提高其责任心和应变突发事件的能力,以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 行。
(二)信息上报。鉴于本次考试的自动化特点,根据省通知要求,各市、区和直属学校向苏州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相关信息,用于考场的统一编排。上报信息格式和要求根据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兆蒙;联系电话:0512-68283569。
(三)缓测与免测事宜
1.缓测。严重失声的考生,可在口语测试期间缓测。缓测名单各地各校于4月26日前报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缓测于5月7日进行(通知另发)。鉴于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已记入中考总分,不再组织复测。
2.免测。聋哑考生不能参加英语口语听力测试的,可由家长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苏州市(或省内外地级市)残疾人联合会制发的听力障碍证(需有 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苏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汇总,经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审验同意,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并在考试前办理相关手续。听 力口语免试得15分,计入中考总分。
(四)技术保障。各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主动与当地电力供应部门、环保部门进行沟通联络,确保考试期间学校考试用电和可能出现的环境噪声。建立区域和学校信息技术设备设施保障队伍,在考前和考试期间提供技术支持,处理突发事件。
(五)考风考纪。各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根据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的特点,加强考风考纪监督与检查。要建立四项制度,一是各考点主考由外校校长 担任,二是各考点巡视员由教育局委派,三是各考场监考员由外校非初三年级的英语教师担任,四是各考点向考生公示举报电话(各市、区为教育局基教科和督导 室,直属学校为苏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监察室、苏州市教育考试院)。
其它事宜将由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和苏州市教科院另行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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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中考的总分
江苏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