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录取分数线预测及历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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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考志愿填报进行时,很多报考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学生想了解今年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及最低投档线大概是多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天津外国语大学历年录取投档线,考生可以参考往年分数线趋势,大体预测今年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分数线。下面是天津外国语大学历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统计表,可供仔细阅读!

天津外国语大学理科分数线

高校名称招生地区考生类别年份录取批次最低分省控线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浙江理科2016本科二批469439
天津外国语大学湖南理科2016本科二批526439
天津外国语大学黑龙江理科2016本科一批565486
天津外国语大学河南理科2016本科一批573523
天津外国语大学海南理科2016本科一批656602
天津外国语大学贵州理科2016本科一批548473
天津外国语大学广西理科2016本科二批499333
天津外国语大学广东理科2016本科二批510402
天津外国语大学甘肃理科2016本科一批526490
天津外国语大学福建理科2016本科二批460352
天津外国语大学安徽理科2016本科一批569518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四川理科2016本科二批476453
天津外国语大学辽宁理科2016本科二批528373
天津外国语大学重庆理科2016本科二批525416
天津外国语大学内蒙古理科2016本科一批517484
天津外国语大学江苏理科2016本科二批351315

天津外国语大学文科分数线

高校名称招生地区考生类别年份录取批次最低分省控线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浙江文科2016本科二批492462
天津外国语大学河南文科2016本科一批553517
天津外国语大学海南文科2016本科一批698653
天津外国语大学贵州文科2016本科一批584551
天津外国语大学广西文科2016本科二批546400
天津外国语大学广东文科2016本科二批517417
天津外国语大学甘肃文科2016本科一批522504
天津外国语大学福建文科2016本科二批502403
天津外国语大学安徽文科2016
556521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重庆文科2016本科二批447435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四川文科2016本科二批496480
天津外国语大学吉林文科2016本科二批A428413
天津外国语大学重庆文科2016本科二批530435
天津外国语大学内蒙古文科2016本科一批491477
天津外国语大学辽宁文科2016本科二批531417
天津外国语大学黑龙江文科2016本科一批548481
天津外国语大学江西文科2016本科一批559523
天津外国语大学江苏文科2016本科二批353325
天津外国语大学湖南文科2016本科二批539476

天津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

第七条依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考生志愿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语言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非语言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数学、语文)。

第九条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按照《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报考我校的天津考生:1、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等第须为A。2、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高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排名前15%且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的考生,优先安排专业。3、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指在同一个分数段内),优先安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安排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4、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指在同一个分数段内),先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先对相关科目分数较低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5、同一分数段是指,只是个位数不同且相差不到10分的分值,如500-509,510-519,520-5296、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第十一条对于江苏省的考生,参照江苏省招生办法,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到低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3分,A=2分,B+=1分,B=0分。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第十三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国家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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