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
1、每年 4 月初,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及就业状况统一确定并公布全校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人数。
2、每年 4 月 30 日前,志愿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事项用表》。
3、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参加 5 月份转专业考试。
4、转专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由教务处组织,面试由各学院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自行组织。
5、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将有关材料提交教务处。
6、教务处将学生的笔、面试的总成绩进行排名,再根据各专业的接收人数提出合格名单,并将合格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7、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办理转专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