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中小学生暑期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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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直学校:

现将二○一四学年结束和暑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希各校遵照执行。

一、学年结束和下学期教学时间安排

  二○一四学年于7月4日(周六)结束,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日,中职学校可参照执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暑假从7月5日开始至8月30日(周日)结束,学生于7月5日离校,教师于7月6日离校。下学期,学生于8月31日(周一)注册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教师于8月24日报到工作。

鉴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以及高一年级实施新课程等原因,普通高中学校应科学合理安排期末考试时间,学生离校不要迟于7月8日,教师离校不要迟于7月9日。下学期普通高中师生报到时间及学期起讫安排将另行文通知。

初中学校二○一五学年第一学期从9月1日开始至1月31日(农历十二月廿二日,周日)结束,共二十二周。其中节假日、集体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两周半,实际授课时间为十九周半。

二、学年结束阶段的重点工作

1.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要切实抓好“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各校要结合实际,组织教师开展重点对象的安全家访活动。要逐班排查,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名册,做到不遗漏一个学生,并根据排摸情况分片划定责任区,在6月30日前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带队进行逐一走访并做好走访记录。要向家长发放防溺水、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材料,要求其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和教育,宣传材料发放后要请家长签收,走访宣教结束时应请家长签字确认,回执单统一交学校保存,建立“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档案。

要突出重点抓好安全防范。暑期是溺水、自然灾害、食物中毒和交通事故频发期,各校要突出重点,加强预防。要充分利用绍兴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深入开展“平安暑期专项行动”。要围绕防溺水、防洪、防雷、防台风、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等暑期易发的安全事故,加强警示和教育,提高学生和广大家长的安全意识。要训练学生自救自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暑期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不‘放假’,平安过暑假”。

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各校要对半年来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重点部位落实常规检查,要特别加强食堂卫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检测;对制度建设、安全责任、应急机制等进行一次自查自纠。要抓实问题整改,不留后患。此外,各校要高度重视夏季防汛、防台、防雷电等工作,认真做好对校舍维修、基建项目现场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学校门卫管理,落实值班和巡逻,严防外来人员对师生的伤害。

要抓好特岗人员安全培训。各校要利用假期加强对宿管员、生活指导教师、食品产销人员、门卫以及班主任、班级安全委员等安全特岗人员的培训,提高特岗人员安全监管的隐患意识、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市教育局将在暑期举办一期学校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

青少年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安全职责。各青少年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工作方针,切实将培训机构的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培训机构的暑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培训机构年度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切实规范期末阶段办学行为。在期末复习阶段,各校要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负”工作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规定开足开好音、体、美等课程,严禁停开、少开;要严格控制作业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现象;严格执行我局关于控制学生在校时间的规定,严防反弹;加强对学生个体的心理现象观测,及时跟紧辅导,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和分数。严禁公布全体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

3.加强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各校要在师生离校前清理、审查好帐务,根据年初财务预算计划,认真做好学校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和建设经费年中小结自评工作。要扎实做好财务决算报表自查工作,迎接市财政局检查。要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规定项目绩效评价质量,力争在市政府对各部门的年终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同时,要对预算安排的项目,作专门研究分析,利用暑期时间,抓紧加快使用,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考核不失分。高中段学校,要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招生收费工作,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要按绍市教〔2015〕52号文件精神,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要按绍市财资〔2015〕40号文件精神,开展国有资产的清查工作;按《绍兴市直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补充规定》要求,抓好资产管理工作,落实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各校要在学期结束前后,对学校所有国有资产作一次全面盘点,逐一造册登记,建立实物台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为秋季开学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抽查做好准备。

三、暑假期间的重点工作

1.确保师生休息时间。暑假期间,初中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

2.合理布置暑假作业。要科学指导学生安排好暑假的学习和生活,合理布置作业。要有效控制文化课作业量,确保开学后及时批改、及时反馈,确保绝大多数学生能如期完成。要增加安全教育、德育、体育锻炼等有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作业量,引导学生在假期调适身心、投身实践;作业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注重与生活实践的结合,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实行家校共同监管。

3.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读好书活动。各校要根据《绍兴市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工作方案》、《绍兴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版)、《绍兴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版)两个测评体系内容要求,组织开展好实践性的主题教育活动,把教育、争做文明绍兴人教育与暑假生活、学习活动紧密结合,确保我市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并积累好台账资料。要根据“团绍联〔2015〕16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好绍兴市第十一届“青年力量‘益’起来”网络夏令营活动;要组织学生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感知文化、爱我浙江”全市中小学生主题作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以上两个活动的通知将在局协同网上转发)。要组织参加全市中小学生中外名著阅读知识竞赛预赛、复赛和“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主题征文等活动。

各校要按“越城区社教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联发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暑假学生社区实践活动,要落实好暑假社区实践活动联络员,联络员名单6月30日前报关工委办公室。

4.抓实升学衔接教育。各校要切实重视中小学衔接教育,要突出学生学习心理、行为习惯和学习方法等实际需求,形式要丰富多彩、寓教于乐。要科学设计教育强度,暑假处于高温天气,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要调集骨干教师参加教育管理,动员家长密切配合,注意及时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各校衔接教育的时间和计划,在7月1日前报相关职能处室。

5.加强行风作风建设。各校要利用暑假有利时机,广泛开展以“访家庭、访企业、访社区、访乡镇”为主要内容的“四访”活动,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听取社会各界和家长的意见,对听取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梳理,落实整改,力争在新学期有新面貌、新形象。市教育局将在暑期继续开展抵制有偿家教、规范办班等专项活动,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违规家教“五个严禁”的要求。要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中开展《廉政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做到知规定、讲规范、守规矩。

6.做好师德教育和教师培训工作。学校要及时做好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的教师有关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确保参训率100%;7月10日前,按年初部署,抓好本校教师师德师风教育专项培训;7月11日-21日,南京农业大学2014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班(绍兴班)学员集中授课;7月下旬,举办学校团委书记培训班;8月下旬,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将组织市直普通高中教师开展“品质课堂”教学和新高考背景下“选课走班”教学的培训研讨。

7.做好其他常规工作。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工作假期仍要正常办理,学校信息报传渠道要保持畅通,暑假值班安排在7月1日前报局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处室。要按《档案法》的规定,认真做好一学年的教育教学资料及学生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按时完成学校档案网上年检工作,确保9月1日前能全部进入学校综合档案室。

学年结束及暑假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下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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