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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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一

市、县、自治县旅游委(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旅办发〔2016〕58号),切实做好我省“中国旅游日”宣传和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根据国家旅游局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须严格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广泛参与。注重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业、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广大游客参与“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积极性,突出活动的大众化、群众性特点。

(二)公益惠民。鼓励调动社会资源、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推出各类旅游公益惠民措施和促销活动,使“中国旅游日”活动更多地惠及民生、惠及百姓。

(三)突出主题。紧紧围绕“中国旅游日”年度主题,策划宣传并开展活动。

(四)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资源和条件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

(五)形式多样。鼓励各地推出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力大、形式多样的活动。在举办传统活动的同时,鼓励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新手段扩大活动效果。

(六)节俭高效。在举办相关活动中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二、活动口号和主题

“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爱旅游、爱生活。

“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

主题的内涵是: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扶贫脱困,和平使者、友谊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5月19日为全国集中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时间,活动时间可延展到5月19日前后时段,我委将于6月8日在定安县举行海南乡村旅游文化节启动仪式暨中国旅游日海南省分会场活动,各市县旅游委(局)可在“5.19”当日及前后相邻时段,结合乡村旅游文化节,组织开展相应活动,名称可用“中国旅游日X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精心组织主题活动。各市县旅游委(局)要围绕“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积极谋划,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好5月19日当天及相关活动。

(二)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各市县旅游委(局)要倡导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体育场馆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倡导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人群参与旅游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公益性旅游活动;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结合乡村旅游文化节,开展乡村旅游节期间优惠活动。同时,要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举措向社会公告。

(三)深入开展旅游企业优质服务活动和旅游者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各市县旅游委(局)要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创先争优,重点推动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窗口单位的旅游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利用旅游日契机,深入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游客文明素质,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安全旅游、绿色消费、理性维权。

(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各市县旅游委(局)要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地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群众和游客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以及各地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旅游委(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活动主题,结合海南乡村旅游文化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请在4月22日前上报各市县旅游委(局)“中国旅游日”联络人表(详见附件1)。

(二)各市县旅游委(局)要做好当地“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惠民措施的统计工作,于4月27日之前汇总上报本地拟举办的“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拟采取的惠民措施(详见附件2、3)。我委将集中在媒体上宣传,同时上报国家旅游局。

(三)各市县旅游委(局)要认真做好“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于6月12日下午5:30前上报“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活动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以及其他可用于后续宣传报道的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

(四)各市县旅游委(局)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须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请见中国旅游网,网址为:

特此通知。

联系人:翁书雅,邮箱:hzc207@163..com,电话:65200636,传真:65200063。

附件:

1. 各市县旅游委(局)“中国旅游日”联络人表

2. 各市县旅游委(局)“中国旅游日”拟举办的活动一览表

3. 各市县旅游委(局)“中国旅游日”拟采取的惠民措施一览表

“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二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相关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公民旅游的意识、激发群众的旅游热情,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民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的良好氛围,我局将于5月19日举办衡阳“中国旅游日”暨文明旅游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5月19日上午

二、活动地点:衡阳市石鼓书院广场

三、参加人员: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各县(市)区旅游局分管副局长、市场股长;部分市区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负责人、饭店协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活动内容:

1、衡阳旅游简介展览、宣传片播放

2、各县(市)区旅游简介展览

3、旅游企业简介展览

4、旅游法、文明旅游、文明城市创建展览,旅游知识咨询

5、现场发放旅游宣传资料及文明旅游宣传手册

6、LED屏广告车在市区移动播放衡阳旅游宣传片、文明旅游等相关资料

五、具体要求:

1、5月18日-2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组织在车站、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开展旅游咨询、发放旅游宣传资料等活动;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及其他相关旅游企业要围绕中国旅游日的主题,悬挂横幅或在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标语。

2、市局在活动当天为各县(市)旅游局各提供1个展位,所有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饭店各提供2个展位,请全体参展人员自行携带宣传资料于5月19日9:00之前到达现场,并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衔接,于指定位置就位。

3、市局为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提供展板1块,尺寸为长2米,宽1.2米,由各单位自行设计、市局统一制作。请各县(市)区旅游局提供当地最新的资料及图片,要求文字在1000字以内,图片4-6张,尽量清晰。以上资料请于5月15日前发至广告公司统一制作,如因发送不及时造成无法制作,由各单位自行解决。衡阳市环保广告公司联系人:邹总,联系电话:18907346189,QQ邮箱:32137109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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