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活动通知精选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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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七一活动通知1】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市直农业系统党建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开展评先表彰活动


为进一步激励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局直属机关党委决定于“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标准和名额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较全面达到“红旗党委(党总支)”、“红旗党支部”“六强”要求,组织队伍强、制度机制强、学用结合强、创新有为强、服务效能强、示范带动强。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被民主评议为“五星级”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从事党务工作(包括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小组组长等),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被民主评议为“五星级”党员,所在党组织工作成绩突出。

(二)表彰名额

全系统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各单位对照相应评选条件自评申报,机关党委结合历次测评、考核等结果综合研究决定。“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单位对照相应申报条件,经民主推荐和组织审核,按党员总数的10%进行上报推荐,尽量向基层和工作、生产一线倾斜,原则上在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中产生。

以上推荐表彰的对象,由各基层党组织填写相应的《推荐表》(见附表1-3),于6月25日前报送至局机关党办(纸质盖章1份,同时报电子版)。

二、做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和局直属机关党委下发的宜农直党[2016]18号文件要求,做好党组织书记向本级党组织述职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关表格见宜农直党[2016]18号文件)。

三、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七一”前,各基层党组织要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认真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让广大党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2016七一活动通知2】

各位党员、居民: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增强社区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培养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展现社区居民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人文风采,在“七.一”党的诞生纪念日到来之际,社区拟举办第二届“庆七一”千人合唱比赛。

一、报名条件:

1、凡是身体健康并愿意参与者均可报名参加;

2、参加比赛的党员、居民按照居住小区所属的物业分成12队,每队60人。

二、报名时间:

自6月14日??6月17日止。

三、报名地点:

1、长安物业所辖各居民小区:长安物业办公室

2、世纪民生物业所辖各居民小区:世纪民生物业办公室

3、世纪小高层物业所辖居民小区:世纪小高层物业办公室

4、致远民生物业所辖各居民小区(含三小区居民):致远民生物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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