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禁毒宣传月暨6月26日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思而思学 2023-11-15 02:21:40

根据《海口市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 年海口市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海禁毒委通[2016]6号)要求,结合“法惠百姓 服务万家 助力‘双创’”主题活动工作部署,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市普治办、市司法局决定开展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今年全民禁毒宣传月要紧密围绕“双创”工作,以“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为重点,以宣传普及《禁毒法》、《禁毒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戒毒条例》和合成毒品危害知识为内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努力提高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二、活动主题

“无毒青春?健康生活”

三、活动时间

6月8日-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结合“法惠百姓 服务万家 助力‘双创’”主题活动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结合市局目前开展的“法惠百姓 服务万家 助力‘双创’”主题活动,各区司法局组织“律师以案释法”宣讲团成员到镇(街)举办法治讲座1次,宣讲内容以《禁毒法》、《禁毒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戒毒条例》和合成毒品危害知识为重点;宣传月期间“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到司法所辖区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法律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负责单位:各区司法局,市局法宣处、律公处,各镇街司法所)

(二)举办“6.26”国际禁毒日一条街宣传活动。6 月26 日,市司法局将在主要街道、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设点,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志愿者等有关人员通过展出禁毒知识挂图、禁毒有奖知识竞答、发放禁毒传单、悬挂禁毒标语、设立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毒品的危害和禁毒法律法规知识。各区司法局也要在相应地点设点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 “6.26”国际禁毒日全民禁毒拒毒氛围。各镇(街)司法所要在主要街道和村镇设立禁毒教育宣传点,在街村显要位置悬挂2 条以上有关禁毒知识的宣传横幅,并积极做好现场宣传咨询等活动。(负责单位:各区司法局、市局法宣处、各镇街司法所)

(三)开展“现身说法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个案说法的警示作用,组织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戒人员深入我市中小学校园开展现身说法活动,使在校学生受到警示教育,提高自觉抵御毒品侵害的意识。宣传月期间各区举办现身说法进校园活动不少于1场次;市罗牛山强制隔离戒毒所要做好组织在戒人员进校园开展“现身说法”活动的安排和安保工作。(负责单位:各区司法局、市局法宣处、市罗牛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做好戒毒出所人员家访活动。各区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对各街道、乡镇戒毒出所人员进行家访,在宣传党的禁毒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了解戒毒出所人员的家庭及就业情况,对他们面临的困难尽可能的提供帮助。(负责单位:各区司法局、市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各镇街司法所)

(五)加大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禁毒宣传教育力度。依托“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等载体,将毒品预防教育与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及“禁毒宣传进百社千村万家”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对青少年特别是社会闲散青少年进行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毒品预防教育,向社会闲散青少年介绍毒品,尤其是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知识和危害,增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毒品防范意识,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观念。(负责单位:各区司法局、各镇街司法所)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各区普治办、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全民禁毒宣传月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普治办、司法局在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将禁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到每一个社区、乡镇,深入到每一个家庭,在全社会掀起禁毒活动的热潮。全民禁毒宣传月现身说法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请于6月15日(星期三)前报市普治办。

(三)及时反馈,总结经验。宣传月期间,要注意收集相关影像资料,加强信息报送工作。7月4日前将全民宣传月活动的有关情况报送市普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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