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汇总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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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紧急通知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2017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一: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有林单位:

近期,我区气温不断升高,特别是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山祭祀、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巡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要认真落实3月27日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林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大森林巡查力度;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全区护林人员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大对森林火险隐患的排查力度,严格禁止在林缘、林内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

三、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坚持重兵投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清明节期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林单位巡山护林、应急准备、值班备勤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结果在全区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要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林火监测的热点信息。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报告区防火办()。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4月3日

2017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二:

清明节是我国祭祀祖先、缅怀逝者的传统节日。当前,我市气温急剧升高、大风天气增多、农事活动频繁,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祖、踏青春游人员骤增,火灾隐患加大。为有效预防火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寺院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特险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做好寺庙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促使消防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三、改善防火条件,创造安全环境。寺庙建筑内,严禁搭建临时的易燃材料。

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起火因素。燃灯、点烛、烧香、焚纸,应在规定位置,专人管理。

五、夜间加强值班,落实防火巡查制度。

抚顺市佛教协会

201x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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