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月三放假安排通知【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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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三月三是中国多个民族的传统节日,三月三放假安排通知公布,大家的假期是怎样的?以下是小编带来的2017三月三放假安排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三月三放假通知】

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2017"壮族三月三"放假安排如下:

一、 "壮族三月三"放假安排如下:4月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六)上班,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4日。

二、放假前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所属办公室用电电源一律关闭,电源插头拔下,并保证所属办公室门窗的关闭和落锁。各部门要认真清理文件资料,将重要文件保管好,贵重物品放在安全处,防止被盗。财务部门要检查保险柜等重要设施的安全稳固。以上安全检查由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到位。

三、节假日期间为事故多发期,在节日期间返乡的员工要注意旅途人身、钱物安全,假期结束后请按时返回公司。

最后,祝全体员工假期愉快,万事如意!

【篇二:三月三放假通知】

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调休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六)上班,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4日。

二、注意事项

1.各处室要在放假前进行卫生大扫除、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着手整改。总务处要加强对学校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检查,防患于未然。

2.总务处(保安室)要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加强对学校教学楼、职工宿舍楼的值班巡逻,如发生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值班领导汇报,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官方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98号政府令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即3月30日、31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为营造我区“壮族三月三”良好节日气氛,本自治区内4月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六)上班,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4日。

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旅游文化消费品牌的工作部署,组织引导开展好今年“壮族三月三”节日的相关活动,把“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打造成一个集民族文化、群众体育、风情旅游、特色消费于一体的旅游文化消费品牌。

三、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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