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是提醒我们要重视安全,保护好生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知【篇一】
为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201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201x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201x年6月,公司将组织开展全国第14个、江苏省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法治文化、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曝光安全生产上不作为行为为重点,营造全公司“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两主两辅”和转型升级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x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必要的费用,精心策划,按照公司的活动安排制定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2)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参与活动。各职能部门、产业公司、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次、分管领导至少要参加两次 “安全生产月”的具体活动,带动基层、本单位从业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
3)围绕主题,注重实效,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各单位要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在显要位置挂横幅、贴标语;制作安全宣传专题画廊;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动全体员工自发参与。
4)《苏钢通讯》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开辟安全专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安全生产中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加以推广,同时刊登一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和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员工心中,积极引领舆论。投稿指标:各生产厂不少于3篇,带班组的部门不少于1篇。
2、教育培训:
1)开展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专题活动。通过专题辅导讲座、《安全生产法》考试、撰写学习体会等方式,掀起“学安法、知安法、守安法”的热潮。各单位要紧紧抓住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这个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精准发声宣讲新安法,积极推进“依法管安全”。
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要求,各单位设置风险公告栏、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全面推进现场“可视化”管理,设置安全生产承诺、运行天数、禁令、警示告知,以及“五落实五到位”等标志,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浓厚氛围。
3)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公司将组织工(班)长以上骨干学习冶金行业事故案例PPT,通过剖析典型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惨痛事故教训,用血和生命的教训推动提高职工安全责任心和安全素质,推动各单位层层落实责任。
4)相关部门或属地单位对在公司内从事长期承包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技能。
5)公司针对起重伤害事故,对行车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考试;针对高炉煤气和天然气的安全使用开展一次专项培训;针对现场应急救护知识和操作,组织一次现场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各单位对重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法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试。
3、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1)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要以水、电、气和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将预案中的职责通过演练落实到位。大家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岗位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员工的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2)突出抓好面向一线员工的演练活动。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全面开展班组、车间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努力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
4、扎实开展安全条线的对标跟进工作。
1)认真学习和参照永钢、沙钢、龙腾钢厂安全工作的理念和经验,在现场扎实推进“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安全”为内容的现场标准化建设,为员工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2)认真开展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各专业条线尤其是煤气、电气、起重设施、液体金属设备等应开展1?2次专业性的现场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从专业的角度勒令问题单位整改,并报安环项目部安全管理备案。
3)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落实防汛、防雷、防台措施和相应的物资储备工作。
4)实行“谁签合同、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出租、外包、协作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
5)保卫部做好交通安全整治、防火管理、食品卫生管理,杜绝各类交通、重大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
五、总结考核评比
落实责任,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公司安委办将适时对各职能部门、产业公司、直属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年度责任制及绩效考核,同时还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安委办要求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知【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安函〔201x〕34号)和广东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x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1x〕5号)的统一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1x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维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局面为目标,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x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专栏、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重要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借助本地区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于6月16日9:30-12:00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南广场举行“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分会场)。有关活动内容包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省建筑安全协会等联合在活动地点设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咨询台,开展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为主题的咨询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参加当地安委会6月16日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
(三)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组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6月1日将在深圳市鹏瑞深圳湾壹号广场7#塔楼(南地块三期)工地举行201x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安排详见附件2),并确定东莞虎门万科城(二区)住宅楼、中山剑桥郡花园六区二期和四期住宅工程等两个项目作为全省推荐观摩工地,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观摩时间后与省建筑安全协会联系。各地级以上市也可选定1至2个在建工程作为本地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观摩学习,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
(四)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预防和建筑业工伤保险知识培训活动。为提高建筑业企业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能力,增强建筑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工伤维权意识和岗位技能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举办一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预防和建筑业工伤保险知识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工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x〕5号)积极配合当地人社部门做好相关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相关制度和规定落实。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x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粤建质〔201x〕71号)和《201x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建质〔201x〕73号)的工作部署,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6月上旬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针对我省部分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较低,创优积极性不高等状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建筑安全协会于6月13日至24日联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到部分地区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七)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相关协会应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包括省外进粤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相关协会要根据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并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选取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消防火灾、汛期应急处置的应急演练。
5.积极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文体活动,广泛调动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各地组织的相关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指导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开展。此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和到基层工地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重视发挥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相关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于7月1日(星期五)前将总结材料和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