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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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1年确定在每年六月举办的。下面是相关的通知范文,快来围观吧。

关于2017年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篇一】

各市(州)政府食安办,仁怀市、威宁县政府食安办,省人民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201x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x〕5号)统一部署,贵州省于6月16日至7月2日与全国同步举行201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开展好宣传周活动,经征求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等食安委成员单位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是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要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科学配置、落实监管权力和责任;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与社会多元主体在法治框架下协同共治,优化行业诚信的内生经济基础和市场机制,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渠道,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巨大潜能,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注意突出宣传周主题,紧扣法治与诚信两大宣传主线。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研讨交流、教育培训,推动各级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水平。

(三)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和价值取向。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共同制定《201x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贵州省省级层面活动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安排活动。

(二)地方层面。各级食品安全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在6月16日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并参照省级层面活动方案中“部门活动主题日”的形式,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主题日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专业机构,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和科普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各级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活动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要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各自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会风会纪。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周工作方案电子版于6月2日前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有主题日活动的部门同时将主题日活动的相关图片资料等一并报道。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7月10日前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

关于2017年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篇二】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办事处)、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食品安全办公室,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根据全国、省、苏州市201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一部署,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201x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x〕79号)文件要求,定于6月中下旬在全市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x年6月13日至6月27日

二、活动主题

201x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德治”和“法治”并举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监管纠正市场失灵、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另一方面,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动员社会多元主体积极有序参与,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关于食品安全和视察江苏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201x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注意突出宣传周主题,紧扣法治与诚信两大宣传主线。

(二)进一步落实提出的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

(三)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加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和《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条例》宣贯,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公德建设,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五)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在6月13日配合省、苏州市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相关部门参照上级部门的“部门主题日”形式,策划、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宣传活动(市级层面宣传周活动安排见附件1)。

(二)各地层面。各镇(板块)食安办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单位,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要精心设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本区域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三)社会机构层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专业机构,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和科普主题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镇(板块)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要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社会稳定和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和江苏省委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报告电子版于6月30日前将各地各部门将活动方案、总结、统计表和照片等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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