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暑假放假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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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暑假放假通知模板【1】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暑假即将开始,现将学校本学年暑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 学生自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8月26日放假,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8月27日、28日返校报到注册,8月29日正式上课。

2. 教职工自7月13日至8月24日放假,8月25日上班。

二、学生签到

学生到校后需进行签到注册,新学期具体报到注册安排随后通知。

大家假期出行注意安全!

三、关于假期工作的有关要求

1. 外出同学必须在班长处登记。出行时,请注意安全。如遇到任何意外事故,立即与学校联系。

2. 夏季天热,注意用电安全。公寓内或公共场所发生火警、漏电等意外事故,请速向值班室报告。

3. 勿将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存放室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自身安全。钥匙不要随便借给他人。外出一定要锁好门,关好窗户和所有电源开关,以防意外。

4. 留学生的同胞、朋友来访时,必须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工作证或身份证等),经留学生公寓门卫值班人员审验、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公寓会客。

5. 留学生公寓禁止留宿他人,若非法留宿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6. 请记住以下电话号码:救护120,公安110,火警119。

7. 学院暑期值班电话:

初中暑假放假通知模板【2】

经研究决定,2017年暑假放假安排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7月16日至8月26日;教职工放假时间:7月18日至8月25日。7月16日(星期六)、1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8月26日(星期五)教职工开学上班,8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在校学生报到注册,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2017级新生9月3日、4日开学报到,9月5日开始军训。请相关单位做好新生开学报到和军训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四、请教务处安排好期末及下学期教学工作,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师生按时返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五、请相关单位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护措施。请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党政办公室假期值班电话

初中暑假放假通知模板【3】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进一步加强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编制了《榆林市普通中小学2016至2017学年校历》(以下简称“《校历》”),现将《校历》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为做好学年衔接工作,2016至2017学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定于7月9日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7月16日放暑假。2017至2017学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学期

(1)义务教育学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于2017年8月22日开学上课;2017年1月7日放寒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2017年8月15日开学上课;2017年1月7日放寒假,全学期共21周。

(2)普通高中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于2017年8月22日开学上课;2017年1月7日放寒假,全学期共20周。高中三年级于2017年8月1日开学上课;2017年1月21日放寒假,全学期共25周。

第二学期

(1)义务教育学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于2017年2月20日开学上课;7月8日放暑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2017年2月13日开学上课。

(2)普通高中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于2017年2月13日开学上课;7月15日放暑假,全学期共22周。高中三年级于2017年2月6日开学上课。

二、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相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分别是13周、11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各地应当针对每个学期长短不一的情况,调整学年教学时间”意见,我市将义务教育九年级中考后的教学时间,对应进行调整,其中1周调整到九年级第一学期(提前1周开学),1周调整到第二学期(提前1周开学),九年级任课教师部分寒暑假休息时间调整到中考后。将高三年级高考后的教学时间,5周调整到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提前3周开学,推迟2周放假),1周调整到第二学期(提前1周开学),高三年级任课教师部分寒暑假休息时间调整到高考后。

2、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和广大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校历》安排,严格按照教学进度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工作,不得随意超前或推后、随意增减课时,特别是严禁初中赶超课时,出现八年级下半学期即完成九年级部分或全部教学任务的违背教学规律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广大中小学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教育师生过好安全、健康的假期生活,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开学或推后放假。重大节日放假办法执行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关于节假日安排的相关规定。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各学校《校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省管试点县神木县、府谷县不在本《校历》执行范围内,两县应自行制定中小学2017至2017学年校历。

全市各公、民幼儿园参照本《校历》中的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公、民办职教中心(职业中学)参照普通高中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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