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献爱心公益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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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爱心公益活动通知一

各乡(镇)民政办、街道民政所:

为帮扶贫困家庭大学生励志成长,体现区委区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经研究,决定今年8月中下旬开展武陵“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7月20日?8月20日

二、救助条件:

武陵区20xx年度城乡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中品德优良的二本以上往届大学生(军校生、艺术生除外)。

  三、救助标准及救助名额:

对每名救助对象一次性资助3000元。救助人数为50名。

  四、资料准备及呈报时间

1、受助对象个人申请慈善助学报告、《“爱心圆梦”慈善助学申请表》、学生证复印件,1张一寸照片、低保证复印件;低保户主及子女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

2、受助对象的感恩之心真情文章;

3、8月5日前请各乡镇街道上报到区慈善办。

五、举行现场助学仪式地址及时间

1、地址:初步确定现场助学仪式在区法院三楼会议室举行

2、时间:初定8月20日下午二点半

六、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7月20日至7月25日。区慈善办对活动统一启动,区网站和相关媒体同步集中开展宣传造势。

2、报名申请:7月26日至8月5日。申请救助的学生持户口本、低保证、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预报名,填写申请表。

3、入户调查:8月6日至8月12日。区慈善办和乡镇街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

4、集中审批:8月13日至18日。区慈善办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救助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批,并在武陵慈善网和武陵区政府网公示。

5、集中发放:8月20日,区慈善办、区民政局将在区法院三楼举行“爱心圆梦”慈善助学现场发放仪式,对获得救助的对象进行助学金集中发放。

七、工作要求

1、由乡(镇)民政办、街道民政所负责收集所有资料向区慈善办申报;

2、感恩之心真情文章中资助对象(大学生)须提供自己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3、举行助学活动仪式资金发放时,资助对象(大学生)本人须到场,家长代替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请各乡(镇)民政办、街道民政所负责协调配合搞好此次“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把真正困难的助学对象摸底报上来,力戒凑数充量和照顾关系送人情,确保上报的情况真实、数据准确,务求社会反响良好。

xx慈善总会

20xx年7月20日

献爱心公益活动通知二

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传播慈善理念,筹集慈善资金,救助弱势群体,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进一步推动我街道慈善事业发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的精神,以构建和谐余杭为主旨,围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主题,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先锋作用,深入发动企业、社会爱心人士弘扬团结互助、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增强行善积德、奉献爱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形成帮扶救助困难群众的合力,切实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⒈党员干部带头献爱心。机关、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模范作用,带头捐赠善款,救助社会弱势人群,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有效开展。根据自愿原则,建议捐赠标准:区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800元/人,行政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不少于600元/人,一般干部不少于400元/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不少于200元/人;村(社区)干部不少于100元/人;各企业负责人(或较高收入者)不少于1000元/人。

⒉广泛发动社会公民捐赠。坚持自愿原则,做好宣传发动,积极主动引导。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在职工中开展“一日收入捐”活动,号召广大职工捐出一天收入。各学校要在学生中倡导“一日零钱捐”活动,从小培养学生的慈善意识。村(社区)慈善工作室要在各自辖区内认真组织,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各种方式积极向村民、居民宣传慈善理念、慈善意义,动员每个公民捐赠慈善,形成全社会奉献爱心的浓厚氛围。

⒊大力开展企业、部门、单位的捐赠活动。广大企业是善款募集的生力军,要继续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承担社会责任。各行业协会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本行业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广大企业要继续发扬热心慈善、奉献爱心的企业精神,不断展现企业行善积德、回报社会的慈爱之举。各部门要将企业“送温暖?献爱心”的贡献作为各类评先推优的重要内容。

⒋开展村、社区慈善帮扶资金活动。各村、社区要按照余政办[2012]327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开展慈善帮扶资金募集活动,组织发动村民、居民捐赠善款,为慈善救助打下基础。

  三、工作要求

⒈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是一项公益事业、民心工程。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开展好20xx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准确登记捐赠者姓名及捐赠金额,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⒉广泛动员,分工负责。街道文体中心要集中时间开展全方位、有力度、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街道慈善分会要以慈善简报为载体,出刊“送温暖?献爱心”专报,及时公布街道“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进展情况、先进事迹,公布捐款名单,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鉴于“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集中,街道、村(社区)及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和支持,合力做好阶段性慈善捐赠款的接收工作。

⒊自愿原则,量力而行。坚持自愿奉献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慈善、奉献爱心,为社会生活困难人群捐款。

⒋规范操作,公开透明。慈善分会及村(社区)慈善工作室在接收慈善捐赠时要热情周到、手续规范,做到造册登记、张榜公布、公开透明。对企业或行动不便的爱心人士,要上门服务。各类捐款集中后,慈善分会、行政事业单位要及时解缴区慈善总会统一入账管理,并提供捐赠单位(个人)名单和捐款金额清单,便于区慈善总会公布捐赠名单。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界社会热心人士的捐款于20xx年1月25日前交街道慈善分会

xxx

20xx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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