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税务局上班时间及咨询电话多少

思而思学 2023-11-09 2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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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是河南省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对全省国税系统实行垂直领导。

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挂牌仪式在郑州举行,标志着原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全省下辖18个省辖市局,183个县(市、区)局,742个税务分局、53个基层税务所;现有干部职工31190人,其中在职人员21590人;共管理纳税人67.8万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3.9万户,个体55.1万户,税源主要集中在商业、卷烟、电力、煤炭、有色金属、机械制造、化工产品等行业,分别占2005年全省国税收入总量的12.36%、11.36%、10.08%、8.56%、7.2%、4.13%、3.71%。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还在进行中。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河南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河南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收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全省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

(七)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全省国税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研究税收到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四)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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