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9日,接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901号反映:“市民反映西市区红运平安家园北侧工地每天夜间22:00后施工,噪音扰民,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的信访事项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
信访人所反映的西市区红运平安家园北侧有两处在建工地,东侧为河湾丽港小区建筑工地,西侧为红运上景小区建筑工地。2020年4月21日、4月26日,我单位工作人员两次到现场与两家工地的负责人进行现场约谈,并强调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进行施工的时间,严禁出现超时施工的情况。两家建筑工地的负责人均表示会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超时施工行为。
4月26日,我单位工作人员与信访人电话沟通,问询近几日的整改情况是否满意,信访人表示最近几天已经没再发生夜间超时施工的情况,但是红运上景小区建筑工地四周的照明灯影响睡眠,希望能帮助解决。工作人员与红运上景工地的负责人进行协商,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整改,晚上停工后会关闭照明灯。
4月27日晚22时,我单位工作人员对这两处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均未发现超时施工行为。
4月29日下午,工作人员再次与信访人电话沟通,问询最近几天的情况,信访人表示最近几天一直都很安静,并对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及工作态度非常满意。
噪音扰民归公安机关管辖,可以拨打110报警处理。噪声很大违反《噪声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罚款与拘留。
如果你要长期处理的那么就要打市民热线12345(她有下发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单据,尔后还有督办和要求有关部门回复处理结果、以及对举报人进行电话回访的流程)。
去法院诉讼的不但时间长(就是简易程序也要3个月),而且需要自己取证等,不到万不得已时不可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