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为0351-3439430,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山西林业学校,是山西省唯一一所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
一、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0351-3439430
二、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职责
一、负责制定教学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并提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体制改革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学院新增专业(专业方向)申报的组织及协调工作,负责院级示范专业、资源共享课的申报、审批、建设督察、验收评审工作。
三、负责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管理工作及教学计划审定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学院教学三表(教学任务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的制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制定并完善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推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完善教学质量保证监控体系,开展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六、制定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订购。负责全院教师编写教材的管理工作。组织全院优秀教材评比申报工作。
八、负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注册;审查办理学生学历证书,审批和处理转学、转专业、留级、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事项。
九、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和管理。
十、配合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教学管理及教辅人员的短期业务培训和进修,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教师(含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汇总、统计与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遴选、培养及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教师、教室等教学资源的调配。
十四、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按规定、按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十五、反映基层教学情况,做好院领导的参谋,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管理岗位职责
一、处长职责
1.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学院教学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并加强对各种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各系(部)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验实训方案等教学文件,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6.负责学院教学过程各环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学院校企合作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教师短期培训和业务管理工作;
9.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统筹安排全校性重要教学活动;
10.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完成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副处长职责(1)
1.协助处长负责学院常规教学的管理工作;
2.负责审核系部各专业学期教学任务,检查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严格教学计划的调整审批手续,协调全院教师和教室的分配与调度;
3.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搞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评选工作和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4.负责学院教师短期培训和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新入职教师及外聘教师的聘用工作;
5.负责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信息采集组织与上报工作;
6.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学籍变动、毕业资格进行审核与管理,建立学籍档案;
7.负责审核各系部教材选用、订购及编写工作;
8.负责学院教务系统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9.负责本处的资产管理和内勤管理;
10.完成院领导及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副处长职责(2)
1.协助处长负责学院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
2.抓好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3.负责制定完善有关实践教学环节、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院实验、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5.负责审核任课教师(专、兼职)的教学工作量;
6.负责全院的考务工作,组织好校内外的各种考试;
7.协助处长做好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
8.完成院领导及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学院教务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完善教学运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安排协调、检查、监督和指导全院教学运行管理工作,包括计划调度、教学秩序等环节;
4.负责审查各专业开课计划,制定每学期课程表,负责教学用房以及其他教学方面的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5.负责审核各系(部)教学计划变更申请,审核教师调(停、补)课申请;
6、负责编制和印发教学历;
7、负责协调各系部办公室主任的工作;
8.负责教学会议和部门会议的会务、记录工作;
9.做好教学文件的收发、整理、保管与归档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师资学籍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学院师资、学籍、教材管理工作;
2.协助分管处长制定学院师资、学籍、教材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协助分管处长做好各系部教师(含外聘教师)的培训,做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教师(含外聘教师)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对教师业务能力的考核,核定教师工作量,审核课时酬金,组织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系部教材的选定、征订、入库、发放及教材帐目管理工作;
6.负责全院教师参加出版社规划编写任务的推荐工作;
7.负责学校教材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学籍变动、毕业资格进行管理,建立学籍档案;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实践教学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2.协助分管处长制定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实践教学管理体系、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组织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
3.负责各系部实验、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加强宣传;
4.负责学院教学质量、考务管理工作;
5.协助分管处长负责制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6.负责组织每学期常规教学检查(期初、期中、期末)和专项教学检查,组织教学检查情况反馈,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7.负责组织院级教学督导组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并及时进行意见反馈,并对系部级督导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院级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做好考试各环节的监督以及资料归档工作;
9.负责各系考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与评反馈工作;
10、负责课程成绩的审核、数据汇总与存档工作;
11、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受理学生成绩查询;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山西林业学校,是山西省唯一一所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以来,学院秉承“知行合一、树木树人”教育理念,坚持“强基固本、提质增效”总基调,发扬“艰苦创业、追求卓越”林院精神,经过几代林院人的不懈努力,学院办学实力显著增强。1992年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0年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2007年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为优秀,山西省第二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为A级,2015年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2020年先后确定为教育部和山西省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2021年入围山西省“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坐落于山西省太原市胜利桥东汾河之畔,西临汾河公园和湿地公园,北接太原市森林公园。
学院坚持特色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先后荣获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林业职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德育示范学校、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平安校园、省直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单位等称号。现为中国(北方)现代林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林业职业教育学会副主任单位、山西林草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山西省农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山西省林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山西省职业教育农林牧渔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