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1、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
(1)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形体、形象、气质、身高(女160厘米以上,男170厘米以上);
(2)新闻播读(现场抽题,限2分钟);
(3)文学作品朗读(不同体裁的中外文学作品片段,字数300-400字,现场抽题限2分钟)。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3分钟。
3、才艺展示:限唱歌、舞蹈、曲艺、演奏类(除钢琴外,其它器乐自备),限3分钟。
4、自备文学作品朗读:限2分钟,体裁不限。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占45%,即兴评述占35%,才艺展示、自备文学作品朗读各占10%。
四、考试流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候考时间到候考地点集合,按分组列队。
2、第一号考生代表本小组抽取考场号。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入本考场备考室。
3、在备考室抽取考试顺序号。
4、考生佩带号牌按序依次进入考场。向评委报考试顺序号开始考试,不得报姓名等任何个人信息。
5、考试结束,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