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时间及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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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办时间及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一次性集中审批和发放。学生须在贷款学年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不可以中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网上申请时间:每年4月1日-10月15日。现场受理时间:当年8月1日-10月15日。

1、4月1日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网址:http://sls.cdb.com.cn)接受学生在线申请。学生须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登录并填报申请信息。

2、各高校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审查工作。预申请的步骤是:

(1)向已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出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贫困学生认定表”),并注明下学年应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实际金额;

(2)严格审查申请表贷款金额(贷款金额须小于或等于下学年应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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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校在贷款申请表及贫困学生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

3、8月1日前,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开始现场受理工作。

4、各高校在学生报到后,根据受理证明,尽快登陆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于10月21日前签发合同电子回执。

5、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最迟于10月25日前完成贷款金额审查并汇总数据,上报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后报送省开行。

6、11月20日前,省开行对上报的系统数据进行审核、审批,实现贷款发放并向高校支付贷款资金。

7、11月20日后,各高校向贷款已到账学生开具收费证明。

附:2012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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