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3 级新生办理户口的通知
按照山西省公安部门相关户籍政策,我校 2013 年招收的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学生若在指定期限内不迁移户口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迁移,上学期间不得再行迁入。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对户口已迁入我校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退学、转学外一律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此,请各位新生慎重选择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现将迁户流程公布如下:
1、凡自愿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须登录太原理工大学保卫处网页进入太原理工大学户籍管理系统,或直接登录 http://202.207.240.3(只限校园 IP 地址登陆)。登陆后严格按照《户口迁移证》完善个人信息,并仔细核对填好的信息,正确无误后确认提交,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注:不迁户的学生不需登录填写个人信息,也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2、户口迁移证背面左下角,需标明学院、专业班级、身高(cm)、血型(血型不详,请尽快验明)。
3、《户口迁移证》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取,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 2013 级学生户口情况核对表》(保卫处网页下载),一同交给学院,由学院户籍负责人汇总、整理,交回学校保卫处户证科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4、户口收取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15 日
保卫处
2013 年 9 月 6 日
关于太原理工大学2013级新生报到地点的说明
各位家长朋友及同学们:
报到地址(按校区和学院划分)
1、长风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45号,从火车站乘804路汽车到理工大南校站下车往前100米。
2、榆次校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轻纺工程学院、艺术学院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357号,太原火车站乘901路主线车到榆次晋华医院站下车即可,榆次火车站对面。
3、明向校区: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矿业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力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软件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本科学术互任课程项目)。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从太原火车站可乘坐902公交车(太原至晋中高校新区)抵达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
特别提示:长风校区、榆次校区为2013级新生军训期间暂住校区,新生军训结束后统一到明向校区就读。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太原理工大学2012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祝贺您被录取为太原理工大学2012级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您认真阅读、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入学报到注意事项将不再随通知书邮寄,以此网络版为准。
一.时间及地点
学生类别:2012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2年入学的研究生
唯一报到凭证:太原理工大学签发的《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初开始发放),其它证件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应届考生在入学时要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毕业证)
报到时间及地点:请于8月初登陆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
注意事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由原单位证明,向我校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各种手续
1.党团关系
入学前是中共党员: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根据您的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情况,按以下方式转接:
(1)我校校内考生:在所在学院党委组织部门内部办理手续。
(2)我校校外考生:由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山西省高校工委
去向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入学前是中共团员:应转入团组织关系,请自带团员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交到被录取学院。
2.户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凡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落户手续,所持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民族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往地址:
户籍不在太原市的请迁往:山西省太原市太原理工大学
户籍在太原市的请迁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派出所太原理工大学
特别注意:
①如果新生入学报到时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后均不补办。
②太原理工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且户口已经迁到我校的考生不需要本人办理户籍迁移,由校户籍科一办理。
3.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1)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与工资关系,工资由原单位发给。定向生不需要调人事档案,“在研究生院招生网??>表格下载”中下载定向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签字盖章后于7月1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17房间。
(2)考生若被录取为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研究生:
①必须在入学报到前由所在单位将考生人事档案转往: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毕业不派遣。随通知书另装有“人事档案调档函”,不需要调人事档案的考生该调档函作废;需要调档的考生按照函的要求认真填写,由本人将函送到考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寄送。
②已参加过工作的考生须在报到时携带由所在单位单另出具工资关系证明(须注明参加工作年月及停发工资日期),否则按未参加过工作对待。
(3)特别注意:
①未按规定办理以上手续者,报到入学后不再补办。
②太原理工大学(不含现代科技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本人办理档案关系,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
③太原理工大学(不含现代科技学院)的往届本科毕业生且人事档案在学校托管的考生,需要于7月1日前到研究生院统417房间进行登记。
三.公寓住宿
我校研究生公寓为4人间,由于今年学校的住宿较为紧张,请您慎重考虑是否住宿,根据相关规定住宿期间在每学年中间不办理退宿。为能及时做出安排,请您在6月4日-6月30日登录研究生招生网“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网上填报住宿申请,不填报者不安排住宿。(注:如有变动,以学生入学实际情况为准,不另行通知)。
四.收费项目
1.培养费
计划外须交纳培养费三年总计21000元(艰苦专业12000元),分年度交培养费每年7000元/年(艰苦专业4000元/年,MBA15000元/年)。注:已交一年培养费的考生不需执行此项。
2.公寓费
每生每年住宿管理费为1200元/年?人(2004年省物价局标准)。另根据您的需要,学校还可为您代购公寓用品,包括被子、褥子、床单、被罩、枕头、蚊帐、饭盒、暖水瓶等十五件左右,每套为600元左右(自愿采购)。
3.其他费用:书费预计200元左右。
4.医疗保险费:48元/年,3年共计144元。
五.交费方式
为了避免新生入学交费携带大量现金所带来的不便,缩短报到时间,学校为每位学生办理了一张太原理工大学建行龙卡联名卡,密码在密码专用信封内。请妥善保存该卡并牢记密码,报到时可在太原市内建设银行的任意网点或在自动柜员机上更改密码。新生必须在2012年8月21日前将应缴费用(学费、公寓住宿费)存入卡中,以便银行代扣(学费指第一学年培养费,已经缴纳的无须再存).
新生存入卡内金额必须大于(应缴费用+10元)。咨询电话:0351?6018050.
太原理工大学龙卡联名卡是学校为学生免费办理的缴费专用卡,学生在校期间凭此卡办理:缴学费、公寓费;领取奖学金、生活补助;向校园卡充值等,请妥善保管。如丢失,请拨打电话95533挂失,然后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太原市迎泽西大街支行补办新卡,并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卡务中心办理学生联名卡信息变更手续.
注意:报考时电子档案中没有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号有误的学生无法太原理工大学建行龙卡联名卡,这部分学生可在报到时用任意银行的银联卡刷卡缴费。
六.接站服务
报到当天学校在太原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处,接站时间6:00~11:00,学校有“青年志愿者做引导”。
七.其它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籍规定,新生入学后,应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在报到三个月后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未能治愈,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允许休学一年;报到后如发现在入学考试中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2.新生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办理各种证件,报到时备本人近期同底版脱帽半身正面一寸黑白照片5张、红底彩色照片2张,供办理各种证件使用。
3.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2年申请入学的统招研究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复学审批表],于6月3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4.往年以省校筹入学,2012年正式录取为统招研究生的考生,未交转正申请表的,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省校筹学籍变动表(转正表)],于6月3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5.2012年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于6月3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八.咨询电话
工资关系:咨询电话0351-6111122王老师
人事档案:咨询电话0351-6018580满老师
户籍办理:咨询电话0351-6014496杨老师
公寓住宿:公寓网站http://gongyu.tyut.edu.cn电话0351-6014737
党团关系:咨询录取学院学工办
医疗保险:咨询电话6014841范老师
九.校医院致2012级硕士研究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欢迎您成为我校2012级的新生!在您即将步入大学校园之际,我们诚挚地祝愿您愉快而又充实地度过大学生活,早日学业有成,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俗话说:“健康是人生的第一财富。”任何美好的人生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健康的体魄。为了保证每一位大学生能健康、快乐地度过大学生活,根据(国办发[2008]119号)《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校大学入学新生将纳入太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生需要承担的个人医保费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参加居民医保须个人缴费。其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2012年每生每年48元(其中40元为基本医疗保险费;8元为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后要随着居民医保中小学生的标准同步调整(新的缴费标准文件还未下达,入学后在校园网公布)。同学们入学时需一次性缴纳大学期间的医保费。门诊享受时间为入学次年的一月一日至毕业当年的六月三十一日;住院享受时间为入学当年的十月一日至毕业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新生医疗保障待遇
(一)同学们在本校医院普通门急诊的医疗费可报销符合规定范围内费用总额的70%。(学校有实报销限额规定)
(二)同学们到校外医院门诊和住院的医疗待遇具体是:
1.同学们经学校医院转诊到校外门诊或者急诊就医的,可以报销符合规定范围内费用总额的50%。(学校有实报销限额规定)
2.同学们住院(包括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发生的医疗费,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具体支付比例新的文件还未下达,入学后在校园网公布)。
三、新生的就医方式和结算办法
(一)根据太原市大学生住院定点医疗(急诊住院除外)的规定,同学们一旦生病住院,需要到太原市医保定点医院(具体医院名单请开学后在太原理工大学网页查看)。同学们可以凭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住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如果同学们在寒暑假住院,或因病等休学、急诊住院期间需要在外省市住院医疗时,需在10日内通知校医院医保办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您本人垫付,并在出院后及时将凭证提交给校医院医保办,由医保办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四、患大病重病同学的医疗待遇
对于患重症尿毒症、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门诊慢性病的同学,大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每月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一部分。(详细内容入学后在校园网公布)
同学们进入大学之后,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多锻炼身体,一旦生病了,请同学们按照上述提示及时就医。校医院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