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

思而思学 2023-11-12 00:06:27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山西传媒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山西传媒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山西传媒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山西传媒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山西传媒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传媒学院

学校代码:14434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山西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原则,根据发展规划、人才需求、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各省份生源数量、质量和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主管部门下达,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通过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不录取患有无法完成学业或严重影响学习的疾病的考生。

第六条 不限制外语语种,入校后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七条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在内蒙古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文理(普通)类录取时,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依次以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以数学、语文、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1、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环境设计等专业使用当地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使用当地播音主持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表演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和甘肃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影视表演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当地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音乐表演专业开设声乐、钢琴两个招考方向,分别使用当地音乐(声乐、钢琴)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录音艺术专业在山西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使用当地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当地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根据男女计划1:1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或生源不足时不分男女计划)。

9、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特征成绩(含政策加分),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时,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10、校考专业如涉及当地省级统考,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并合格。

第十条 浙江、上海等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对考生考试科目要求不限。江苏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山西省内“专升本”、“对口升学本科”录取时,执行山西省录取规则和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新生录取通知书授权签发人为学校校长王建国。

第十二条 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公寓管理费按学年收取。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含竞赛优胜奖、科研创作奖和学习进步奖)和爱心助学基金等。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国家规定组织入学资格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学习四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山西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2772155、2772156、2772157

招生网址:http://zsw.arft.net

电子邮箱:sxcmxyzsb@163.com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省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西传媒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或各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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