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领执行款委托书【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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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领执行款委托书1

委托人:张三,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包头市昆区 xx号别墅。身份证号码:

电话: 。

受托人:李四,男, 年4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包头市 号。身份证号码: 。电话: 。 现委托人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王五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执行程序代理人。

代理人李四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加庭审活动,处理解决执行中一切事宜,全权负责处分委托人财产进行为债权人清偿本案相关债务,进行和解、代为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等特别授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受托人:

年 月 日

代领执行款委托书2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职务:律师

工作单位:

地址: 电话:

委托人因与 一案,委托上列受托人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以下四项: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承认、变更、放弃执行请求,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及领取相关执行款项。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同上。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至本案 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代领执行款委托书3

人民法院:

贵院审理与我公司纠纷一案,特委托(性别:男,身份证号码:,住址:,系我)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该案的诉讼活动。

委托权限:特别代理

代为立案,代为提供证据,代为出庭,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自行和解,代为领取和解款、执行款,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签署有关文书,代为上诉等。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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