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散居少数民族考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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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散居少数民族考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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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号

家庭住址

籍贯

何种民族

毕业学校

父亲姓名

民族

工作单位

母亲姓名

民族

工作单位

考生所在中学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盖章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盖章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 关经办单位除加盖公章外,负责或审核人必须签名。

2、盖章签名后的申报表连同考生父亲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复印件),由考生毕业学校送交所属区招考办复审。

3、考生在4月24日前办理完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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