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享受补偿学费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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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西藏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服兵役,除可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还可享受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使用和培养优先、免试或升学优惠、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就业安置优惠等各项优惠政策。

据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凡今年应征入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将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退役后在一年内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另外,可享受免试或升学优惠,即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今年征集对象为,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今年的征集流程为,11月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预征登记表》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未参加预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回原就读学校补办相关手续。12月31日前,报名应征的毕业生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可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西藏冬季征兵工作即将启动。今年征兵有哪些亮点?23日,记者采访了拉萨市征兵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与往年相比,今年征兵政策对征集对象主体进行了调整改革,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高学历青年入伍,并加大少数民族青年征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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