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新生怎么转专业,西藏大学新生入学考试转专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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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转学、转专业学生的资格

1、在学习期间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有上进心。

2、一、二年级取得学籍的本科学生,一年级取得学籍的专科学生;

3、对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4、转学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最低录取分数。转专业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专业同类生源最低分数。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下一录取批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3、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4、非师范专业不得转入师范专业学习,师范专业不得转入非师范专业学习,如确需转入者,须教育厅师资处签署意见;

5、理科专业转文科专业或文科专业转理科专业的;

6、对口高职、专升本录取的;

7、已转过专业的;

8、因故休学尚未复学的;

9、予以退学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学、转专业工作流程

1、学生转学,应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并在教务处网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校办将研究结果列入会议纪要。同意转学的学生按照先转出后转入的顺序办理相关手续,由教务处经办人、教务处处长、校长依次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2、学生转专业,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院同意,转入学院进行考核同意后,填写《西藏民族大学转专业申请表》,由转入学院汇总并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完毕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需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再报教育厅审批。

3、办理学生转学、转专业手续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其他时间不予受理。但对于跨省转学的时限可适当放宽。

四、转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

2、个人转学申请;

3、拟转入学校二级学院同意接受证明;

4、拟转入学校校长签署的接收函;

5、拟转入学校校长办公会及院(系)集体研究决定会议纪要(含转入学生名单和表决情况);

6、入学高考录取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7、转出学校学习期间思想品德鉴定及未受过学籍处理或纪律处分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管理部门公章);

8、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包括学籍变动情况),并加盖转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印章;

9、转学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患病转学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医疗证明)。

五、转专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西藏民族大学转专业申请表;

2、个人转专业申请;

3、入学高考录取花名册;

六、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

学生转专业后,原已修过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且成绩合格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予以免修,其余课程(成绩)如实记载。新专业已开设的课程,但本人未修的需以重修方式学习。

七 、其他

1、专业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总人数的20%,专业转入学生数各单位根据办学条件适度控制。

2、已批准转专业学生于下学期进入新专业班级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转学转专业办法同时废止。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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