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城乡居民养老金上调 55元提高至70元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首次上调,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同时,今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10%,迎“11连调”。(1月15日《人民日报》)
城乡居民养老金和企业养老金同时迎来双双“上调”的好消息,当然值得庆贺,尤其其中“首次上调”的全国城乡居民养老金,更是如此。众所周知,自2009年我国启动新农保试点以来,“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一直未被调整提高。
不过在庆贺的同时,对于上述“养老金上调”新闻,显然又没必要太感兴奋。这不仅是因为此次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上调数量仍相当有限,每人每月70元的养老金仍相当“寒碜”—只能算是“零花钱”而谈不上多少养老保障能力,更在于,无论是“首次上调”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还是“11连调”的企业养老金,“上调”原本都不该是什么特殊“新闻”,而是例行应该也必须有的一种“常态”。
但上述企业养老金“11连调”尤其是城乡居民养老金“首次上调”的事实,无疑又表明,目前我国还未形成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养老金何时上调以及上调多少,仍是非常态的行政决策的结果。事实上这也正是此次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之所以强调“今后国家将逐步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一个基本背景。
原本理应具有的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何以长期阙如、仍需“逐步建立”?归根到底,无非还是因为,目前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体制机制,无论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及日前刚刚启动实施“并轨”的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事实上都是相当不健全不完善、缺乏足够的持续性的。
长远来看,养老金的正常支付、制度可持续尚且成问题,“正常的调整机制”当然难有依附、更加无从谈起。这也就是说,要想真正逐步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势必要从源头上首先解决养老保险制度巨大长期支付缺口,以及相应的制度可持续问题。而要做到这一点,无疑又取决于以下这些一系列老生常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如大幅增加包括政府财政、“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在内的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公共投入,偿还养老基金的历史欠账;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尽快实现真正的省级、全国统筹,避免基金长期缩水等等。
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增10%
居民基础养老金首次上调 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月均2000多元
2004年月均647元
据新华社电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11连调”。记者15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从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到底,经过十年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
同时,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待遇从7月1日算起。这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惠及广大城乡老年居民和家庭。
此外,国务院决定,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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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将制订养老金并轨具体办法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自10月1日起实施。人社部有关负责人昨日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称我国地区发展差异大,各地区、各部门需在统一制度的框架下,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贯彻落实《决定》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改革,这是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当下,先集中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问题,迈出制度并轨的决定性一步,缓解突出矛盾,再结合顶层设计,逐步完善相关政策,理顺各方面关系,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这位负责人称,我国地区发展差异大,各个行业、各类单位情况复杂。国务院《决定》是管总的,具体到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单位,还要依据实际情况细化政策措施。比如,“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确定了,但涉及各个层级、任职时间早晚不同的各种情况也要平稳衔接。这些都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在统一制度的框架下,周密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改革之后,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发生变化。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由原来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发退休费,改为主要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变动可以精细计算到每年、甚至每个月,能够充分体现个人全部职业生涯所作贡献,也更富有激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