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最新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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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最低工资标准又上调啦!编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韶关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010元/月调整至12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从10元/小时调整至12元/小时。

据悉,这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比例分别达到了19.8%和20%,调整幅度均为历史最高。这次调整综合考虑了我市近两年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低收入劳动者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统筹兼顾了企业和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提高低收入者薪酬,改善社会收入分配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为低收入群体带来福音。另一方面,从我市整体企业情况来看,目前企业的薪酬标准大多超过2000元,最低工资的上调并不会加大企业经营压力。反之,企业合理调整员工薪酬标准,将有助于企业稳定员工队伍,减少人才流失率,是缓解“招工难”的一大法宝;对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增强城市吸引力,吸引底层劳动力参与本城市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并不是分配制度,最低工资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全市各类企业要主动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通过多种方式,就新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法执行新标准,严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加班工资支付规定和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两会代表耿福能代表: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耿福能认为,目前社会的问题是资本过度集中,影响了国家财富的积累、实体经济的发展和老百姓的生活,导致普通人的收入降低,也导致经济虽然发展但老百姓仍然不富。

耿福能表示,从政府的角度来讲,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积极意义在于让低收入劳动者享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耿福能说,只有提高低收入工人工资水平,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消除不平等,才能达到共同富裕;只有有价值的就业,不让人的生命空转,才能实现万众创业,创业创富达到全社会共同富裕。

耿福能建议,应设置以小时计的最低工资来保障最低工资,让人值钱。“只有让人值钱了,人的工作才能值钱,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收入偏低这一问题。”

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兜底的行为,是政府对劳动力价格进行管制的一个结果。出于对一定的社会道德标准的追求,作为次优选择,各国政府大多实施这一制度,以保障收入低微或不稳定的工人最基本的生活,维护社会安定。

应当说,上调最低工资,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影响甚微,但对于收入低微的工薪阶层来说,这种真金白银式地提高待遇,确实是一大利好消息,可以缓解一些生活压力。对于政府而言,此举措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企业发放工资增加了,生产成本就会增加,这就逼迫企业向更有技术含量领域转型;上调还可增加国内消费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向内需增长型转变。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工资发放的标准都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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