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调整和完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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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制度是老百姓关注的话题,两会关于完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制度的提案和建议给大家带来了更大的希望,下面是最新消息。

两会报告中称,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

在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看来,应将“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作为目标,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格局。他认为,要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使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阶层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趋向合理。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吉林省委副主委王欣认为,最低工资上涨幅度一定要超过CPI,只有这样,才能让普通劳动者真正受益。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说,每到春节,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都是热点话题。

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钱袋子”。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央企薪酬制度改革尘埃落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推进在即。在收入分配改革提速的当前,占劳动者主体的非国企和体制外人员的“钱袋子”,又会怎样呢?

最低工资的变动,直接影响着公益性岗位、低端制造业基层员工、劳动技能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反映了整个社会的用工和收入门槛。

促进就业规划(2011—)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这个目标预计能顺利完成。”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社厅厅长吴顺江说,关键是如何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所说,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据统计,2011年—2013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分别为22%、20.2%、17%。,截至7月25日,为14.2%。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吉林省委副主委王欣认为,最低工资上涨幅度一定要超过CPI,只有这样,才能让普通劳动者真正受益。

全国人大代表、江南控股集团总工程师黄作兴也建议,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依据,应该是保障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而很多省份现有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效果大打折扣。

以重庆农妇熊德明向总理求助讨薪为标志,我国从2003年底掀起清理欠薪风暴。虽然国家作出了很大努力,但欠薪现象还是屡打不绝,甚至愈演愈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说,每到春节,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都是热点话题。造成这种现象的首要原因,是转包制度:一项工程项目被层层转包,最后才转到包工头,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包工头拿不到工钱,更不要说农民工了。“另外,许多企业只在年终或工程完工时集中结算,平常只给工人发一定数额的生活费。”郭乃硕说,“要治本,就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工资。”

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就规定了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但从目前情况看,执行仍然不力。

促进就业规划(2011-)明确,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个目标能否完成?其实,国企和体制内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说了算,目前还不能说已经建立;而其他群体的工资增长,则在很大程度上由市场说了算。

从国际经验看,建立高效、公平的工资调整,主要依靠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目前我国正在推进这项工作,但还需要一个过程。

曾任职工会的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说,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往往是劳资纠纷多倒逼出来的办法。这项工作开展起来非常困难,最大阻力是一些企业主惧怕职工“漫天要价”。这位代表建议,国家应制定完善法律,确立工资协商的法律地位。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金硕仁表示,目前三方协商工资调整机制还在起步阶段,三方中的劳动者话语权仍然比较弱。“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赋予工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更多的武器,推动机制平衡发展。”金硕仁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近日发布的《中国薪酬报告》显示,1988年,收入最高行业平均薪酬是最低行业的1.58倍。2005年达到4.88倍,为历年最高。此后虽略有下降,但幅度较小,2010年为4.66倍,2011年为4.48倍。2012年,工资收入最高的金融业,是最低的农、林、牧、渔业的4.3倍。

有人质疑:怎么会差得这么少?还有人吐槽,称自己的工资“被增长”。这是因为,细分行业间的工资收入差距较大,同样是金融业和农、林、牧、渔业,都存在“高大上”,也都有“矮矬穷”。此外,垄断行业工资增长水平过高,而多数行业增长速度低于平均值。

企业内部收入差距也过大。据统计,2011年,2032家上市公司中,高管平均薪酬为47.1万元,职工平均薪酬为8.2万元,相差5.74倍;个体相差最大的更是达到112.77倍。

从总体看,我国全部雇员1985年平均工资为1120元,2012年增至34905元,增长30.2倍。而同一时期人均GDP,则从857元增至29991元,增长了34倍。

更为令人忧心的,是工资收入在GDP中的占比下降。2004年至2008年,我国劳动者工资占GDP比重从50.6%降至47.9%。而2009年和2010年,则分别为46.6%和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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