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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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广东省各市县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广东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涨了多少?小编搜集了一些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了解到,省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调整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阳江市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210元/月。

2013年5月1日,广东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阳江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10元/月。此次省政府发布《通知》,公布调整方案,表示从今年5月1日开始执行新标准。《通知》的调整方案显示,阳江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10元/月,比2013年的标准增加200元,提高幅度达19.8%,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小时。

《通知》指出,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持四类标准。其中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第二类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第三类地区包括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四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第四类地区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通知》同时表示,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如果要做到合法用工,必须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等台账管理。台账要列明工资报酬组成、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以及应发工资项目和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劳动者签名等内容。接收实习、见习人员的,还应当单独建立报酬、补助、补贴的发放情况等相应的管理台账。

广东的用人单位发生欠薪,将影响其承接投资、申请参加政府采购,以及获得银行商业贷款等。

用人单位违法信息将作为银行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今后有欠薪的用人单位将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对于用人单位欠薪数额较大,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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