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央**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印发《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规定》主要对现行福利待遇制度之外,政策规定不明、不易把握的相关待遇问题予以明确,明确了官兵应当享受的合理福利待遇及标准。
17日上午,西藏军区某旅战士吴昌平外出执行任务,回营区时错过饭点,就自掏腰包到旅军人服务社“将就”了一顿。按规定,外出执行任务错过饭点有一定补助,然而,去年由于从严管理经费,各项补助等福利待遇一度停发。
近日,军委总部出台了《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回应官兵合理诉求,维护其正当福利待遇,是暖人心、稳军心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该旅领导明确提出,发放官兵正当福利待遇不能无故拖延,要确保及时到位。
很快,该旅依据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财务制度,制订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军人福利待遇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对军人合法权益进行细化明确。他们梳理出因工作原因未休假探亲补偿、临时来队探亲家属接送站、周末外出车辆接送等20余项官兵正当福利待遇,并严格按照标准抓落实。
走出财务科,吴昌平高兴地说:“虽然钱不多,心里却是暖暖的。”据了解,自《办法》实施以来,已有10多名因执行任务错过饭点的官兵领到误餐补助,5名临时来队探亲家属享受到接送站待遇。对旅党委严格落实军人福利待遇相关规定的做法,官兵们纷纷点赞。
据《解放军报》报道,《规定》主要对现行福利待遇制度之外,政策规定不明确、不易把握的相关待遇问题予以明确,明确了官兵应当享受的合理福利待遇及标准。
官兵因执行任务发生的交通、通信、误餐等费用,《规定》明确可以在限额内予以报销;针对部分官兵确因工作需要没有按规定休假探亲的,《规定》明确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针对部分家属随军和临时来队没有住房的实际,《规定》明确按当地平均租房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租房补助;对临时来队探亲官兵家属接送站、看病就医,允许部队单位安排车辆予以保障;对住院的伤病残人员、家庭遭遇特殊困难的官兵,要求各级组织应予看望和救济;总部将建立特困干部专项救济经费,对自然灾害多、受灾官兵相对集中的大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同时,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对重大节日改善官兵生活、组织团拜活动,以及军人退役发放军旅纪念品等也作了相应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