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工资待遇应当高于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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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待遇问题一直是大家关心的话题,在一个追求司法公正的法治社会,法官不应被视为普通公务员看待,工资待遇也应当高于公务员。理由是:

第一,法官职业具有特殊性。首先,法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审判权作为一种判断权,具有中立性、公正性、最终性等特点,它既区别于行政权,又要避免受到行政机关干预,必须从制度上为法院公正司法提供保障。其次,在所有的单一制国家中,法官行使的审判权都是一项中央权力,适用的是国家法律。我国法官虽然多由地方同级人大任免,但这更大程度上是基于便利管理的需要。从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属性上看,所有的法官都是国家的法官,而非地方的法官。最后,法院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最终裁断者,必须受到当事人的尊重和信赖,应当在强化素质要求、加强制约监督的同时,适当提高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使其立场更中立、心态更超脱、裁决更公正。与其做“先有公正还是先有待遇”这种“鸡生蛋蛋生鸡”式的无意义的循环论证,不如尊重法官的职业特点,切实加强其职业保障。

第二,法官的职业门槛较高。审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法官的社会经验、知识水准、法律能力有很高要求。在英美法系国家,要想成为法官,必须取得法学院学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具有多年执教、执业或行政工作经验,并经过严格遴选与考核,美国州法官还须经由选举产生,走得是“精英制”路线。大陆法系国家虽然是从法学院学生中招录法官,但考核也十分严格,以“作坊制”的训练打造合格法官。毕业生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在专门的司法训练机构经过两年的强制培训、实习后,才可进入法院工作,而且多是从书记员或法官助理起步。而普通公务员只须通过公务员考试,满足特定条件即可入职。这种严格的入口要求,必须由相应的薪酬配合,否则将无法吸引高层次法律人才,更无法留住优秀的法官。

第三,法官的养成需要漫长的过程。与一般公务员不同的是,即使在进入法院之后,若想成为法官,也必须经过严格的培养和训练。下级法院法官若想被遴选到上级法院,必须经过严格考核。保持相对较高的薪酬标准,既与法官承担的繁重工作和生杀予夺的责任相对应,也有利于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加强其廉洁自律性。

第四,法官受到严格的职业伦理限制。由于职业的独特属性,法官必须与商业活动保持距离,授课、写作行为都受到严格限制。包括我国在内,许多国家都对法官提出严格的任职回避要求,如我国法官法第十七条就要求法官从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终身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对任职回避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其实,许多法官的配偶都是昔日同窗,之后各自从事法官和律师工作也属常态。为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少法官的配偶放弃了收入较高的律师工作。我国香港地区在确定法官薪酬时,就将法官退休后被禁止返回法律界执业作为重要依据,认为相比于离职后能重返律师业的地区,香港法官更依赖司法工作所得的报酬,必须予以充分保障。因此,香港法官的薪酬标准也居于世界前列。

基层法官收入少负担重“压力山大”

近日,记者对北京市基层法院的50名法官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有17人是城区法官,33人为郊区法官。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在法官个人收入待遇上,不仅有法官的职级因素决定收入,还有城郊区的对比上。在17名城区法官中,仅5人的收入每月超过5000元,但最高的也未超过7000元,最低者甚至只有3700元。而郊区法官中则有21名法官的收入低于5000元,还有2人未透露个人的收入情况。

经综合分析,33名受访法官的收入低于5000元,其中,在3000至4000元之间收入的法官有5人。

“不到5000块的工资不仅需要还房贷,还有年幼的孩子的生活费等支出,压力能不大吗。”一名80后基层法官在问卷中称,他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以后赡养父母的负担特别重,现在也存不到钱,所以感觉“压力山大

仅1名受访法官表示从未加过班

在调查统计的50名法官中,仅有1人表示自己从未加过班,其余49人均表示自己不同程度的加班。一般是每周加班2至3天,但大部分法官表示到年底前的三四个月,会出现每周连续加班三四天的情况,甚至有郊区县法院法官除周末休息一天之外,均在加班。

有法官在问卷中表示,法官的工作是根据承办的案件的工作量决定的,以案件的审理为例,法官的工作主要包括庭前阅卷、组织庭审、庭外协调等近10项。该法官表示,在均衡结案、服判息诉等绩效考核指标的约束下,为了完成工作任务,除正常的工作时间外,在周末或节假日法官通常需要自主安排加班时间,完成判决书的撰写等工作,以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这样就不得不去加班。

经统计分析发现,在案件审理中,基层法院法官人身可能也会遭到当事人的威胁或恐吓。接受调查的50名法官中,仅有8人表示自己未受到过威胁或恐吓,但这其中并不包括被无端指责或者谩骂。

在接受调查的50名基层法官中,表示最大的压力为工资过低的占到40%,其次就是工资和考核指标的双重压力,占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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