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工资改革最新消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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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自从2011年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一规定出台以后,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这一规定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无疑是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但是也有弊端,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国家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影响了很多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以及国民整体素质教育的高度。

旧有的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新规定下的职称设置如下:

这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教师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师资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教师,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教师与聘委矛盾重重,给有机可趁。许多原来要好的教师,因此反目成仇,甚至还动用了黑社会,增添纪委等部门麻烦和工作成本。因为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政策影响安定、破坏公平、损害干群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

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逐渐淡化职称工资,或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建立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收入分配,势在必行。

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十大弊端

一、 激化矛盾,破坏和谐;

教师之间经过了职称的不正当竞争,难免会离心离德,甚至相互嫉恨和拆台,矛盾激化,评上了的不能聘,等待空缺,想法古怪,甚至盼自然状态下誊出职数。许多原本关系和谐的,有可能反目成仇。

二、专业对应,不利工作;

所教学科要求相应要求对应,什么大文大理,不可逾越,为了职评,教师任教学科变动受限,本应服从安排,服从教学的需要,为了职称只能违之。

三.论文交易,刊物贬低;

花钱买“论文”,花钱买版面,出版商为钱,糟蹋读者,出版物庸俗。

四、耗费精力,影响教学;

不择手段争取培训机会,不顾教学有无影响,为保职评要求的学习课时数,教学、培训不可双赢,顾后难顾前。职评材料搜集、整理至少一周,心无二用,教学自然放松。

五、酿造腐败,玷污文明;

职称评定催生了一种特殊形式的腐败,执掌评定教师职称权力的相关部门,为攫取利益,为职称评定设置了道道门槛。计算机等级、英语笔试、水平测试、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均是借提高与检验教师素质之名增加部门收入,报名发票就可充数。考试的不规范,形成怪胎,玷污考试,精神难文明。

六、收费敛财,坑害教师;

教师要评上职称,就必须参加各种考试,这些考试的考试报名费加买相关的资料和培训辅导的费用,还有评审费,是教师不小的支出,特别是论文的发表费,总共需教师几个月的工资,导致困难的教师更困难。

七、操作庸俗,扭曲精神;

为了评职称相互间争得你死我活,争名夺利扭曲了教师的心灵,贬低教师的人格。

八、蔓延虚假,学术受辱;

抄袭论文,花钱买论文,请人代写论文,垃圾论文,无用论文,五花八门,圣神学术受辱。

九、分配不公;原则篡改;

教师工资实施“职称工资”差距随高而增大,违背“按劳分配”原则的。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收入差距拉大,高级与初级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老年的不如年轻的,苦干的不如偷巧的。

十、竞争一时;倦怠半生。

教师把评职当成了毕生追求的至高目标,而一旦达到目的后,这种动力就完全尚失。也就是说,中小学教师评上了高级职称,不犯法,不犯罪,高级教师一般不会因为教育工作中的小事而降级。年轻教师此生足矣,年纪大的几次争抢,若错过机会,也灰心也,工作消极懈怠就在所难免!年轻的大半生,年老的小半生,混日子的自然渐渐多。

职称评定累赘,十弊无利相随,社会风气受损,教师职业遭罪,不公现象突出,矛盾日益尖锐,改革势在必行,问题不可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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