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工福利待遇,应规范明确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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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职工福利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就此进行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约有54%的网友称,以前逢年过节单位经常发福利,现在不发了;另有52%的网友表示,如果单位不发福利,会感到非常失望。

近两年,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执行“八项规定”、反“四风”的过程中,“一刀切”地砍掉了职工的所有福利,让职工心里很不是滋味。正常的福利不等于滥发福利,更不等于不正之风,而是一份关怀、一种慰问,能增进职工与单位的感情,培养职工的集体意识,增强工作积极性。所以,正常福利不仅有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

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发放更公平,更合理,更规范,既要规范标准,也要做到公开透明。首先,政府有关部门或工会组织应明确统一的福利发放标准和范围,规定哪些福利可以发、哪些福利不能发,让各地、各单位看清楚福利发放边界;同时,各单位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应在提前报批的基础上,把福利装进“玻璃口袋”,让大家一目了然。这样,才能做到既防止滥发福利、杜绝不正之风,又能保障职工正常福利,体现人文关怀。

自“八项规定”出台,公务员福利便烟消去散、无影无踪,一时间“公务员该不该有福利”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纵观古今中外,国家公职人员和普通劳动者一样都享有一定的福利,只是因为他们行使着公共权力,民众于是将其打上了“求全责备”的烙印。诚然,对于过于离谱的福利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同时对于职工正当的基本的福利予以保障。

不得不说,一方面规范福利是治党治国的需要,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一个坚不可摧的党、廉洁的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治社会的特征就是公平公正,但在现目前国企、金融等有钱的部门存在着大量的福利,对于干部职工出手很大方、很阔气,很明显有失公平原则,大量的福利容易造成贫富分化加剧。另一方面规范福利正是职工报酬与市场经济接轨的表现,充分体现出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原则。

规范福利不能“一杆打”,纪检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在规范福利要注意以下三点:第一,规范福利要正确认识福利。对于公职人员的津贴、岗位补贴等正常福利要充分保障,而不能视为“非法”,将其列为严打范围之中。国家鼓励改善集体福利,个人福利要规范。

第二,规范福利仍要体现出人性化。中国是传统的美德之邦,重视感情、尊老爱幼、扶弱济贫等传统美德都值得我们代代相传。但现目前存在打击福利的怪现象:工会对困难职工或是生病住院的职工慰问也成了打击的对象。除了工资,其他的都成了福利,都被执法部门视为“过街老鼠”。这是不是违背了政策制定者的初衷呢?

第三规范福利不是“零福利”。在国外,公职人员享有优厚的住房补贴、扶养子女等众多诱人补贴,我国《公务员法》也明确,“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在今后工作中,相关部门应积极探索如何规范简化福利项目,将公务员福利引入规范、统一、透明之路上来,这才是最终的归宿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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