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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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新政策2015最新消息: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1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称,自4月21日起,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仍按30%执行。

记者了解到,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曾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公积金首套房最低首付降至2成,公积金贷款结清二套房最低首付降至3成。根据该通知要求,南京此次政策调整为,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30%。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随着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公积金降低首付比例,可以对商业贷款起到示范作用,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将得到提升。

南京市公积金新政落地纯公积金贷款首套最低首付2成

通知表示,自4月21日起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调整。对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市民,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平米)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30%。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公积金新政指出的首套贷款最低首付2成、二套最低3成均为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若商贷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则不能享受该政策。”

此外,公积金中心还回应,纯公积金贷款的首套利率仍然是基准利率,即4%,而二套房用纯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上浮10%,即4.4%。

额度未增加作用有限市民直言被新政“伤”了

据统计,以来,先后已有9个省级公积金中心对此前的政策作出相应调整,分别为:北京、上海、辽宁、河南、安徽、浙江、福建、青海、四川。其中,有5地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首套自住或改善型住房职工家庭将更多受益。而截止目前,江苏地区已有无锡、徐州、南京三座城市落地细则。

不过,相比上海、北京、浙江等地上调贷款额度的政策,对不少购房者来说颇为“解渴”,南京公积金新政被看做并无太大实际作用,毕竟对于南京市目前的房价,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并不能利于减轻购房者的购房压力,降低入市门槛。

一位购房者看到新政后对搜狐焦点表示:“一点作用都没有啊,100万的房子首付20万,剩下的谁能贷到80万公积金啊,一个人最多30万,两个人最多60万……”,该购房者觉得她被新政给“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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