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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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

以下是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津贴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企业具体规定"计算。

一、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生儿育女是女人的天职,成都的怀孕的年轻妈妈们。很多妈妈为了自己购买了生育险,这样在分娩后,可以拿到一部分的保险费用,为自己生孩子减少了负担。现在生一个孩子养育一个孩子是很不容易的,能有一部分报销还是有很大好处的。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成都社保生育险怎么报销须知什么问题。

生育津贴是以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为计算基数,市平工资提高后,生育津贴待遇标准也随之提高。

对于个体参保人员,若以2008年市平工资为生育前12个月的缴费工资总额,女职工顺产可享受生育津贴6088。19元,较去年增加678。08元;剖宫产可享受生育津贴7102。89元,较去年增加791。1元,增幅达12~53%。

对于单位参保职工,若以2008年市平工资的60%保底作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女职工顺产可享受生育津贴3652。92元,较去年增加406。86元;剖宫产可享受生育津贴4261。73元,较去年增加474。65元。与市平工资提高前相比,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保底标准增长12~53%。

10月20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成都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等规定的通知》作解读。成都优化调整现行生育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降低用人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扩大待遇享受范围。

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生育保险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下调了缴费费率。生育保险是单位缴费、职工不缴费的社会保险。此次成都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6下调到0.5,直接降低了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

另外取消了缴费捆绑,个体参保人员负担降低。具体来说,取消了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捆绑征收的缴费政策,没有生育意愿和不愿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可以不再缴纳和参加生育保险。

支付方式也有变化,改变了以前单位参保人员缴费不满12个月就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况,用人单位只要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女职工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都能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缴费未满12个月的,可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进行支付。

另外,对于有生育意愿的个体参保人员,此次政策调整也作了统筹安排,即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自愿继续缴费,按原办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生育医疗待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保障,保证了生育妇女均能获得必要的生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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