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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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我国公民的一件头等大事,甚至胜过古人讲过的人间四大喜事。为了缓解公民的住房购买压力,单位一般都通过公积金的补助帮助公民,如果不再在原单位就职了,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呢?yjbys提醒,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为现金的。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下南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购买或自建农房的。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2、偿还其他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1、离、退休的;

2、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3、出境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5、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1、职工与配偶在本市均无自住住房,合法租赁普通住房(含廉租房或公租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因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4、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仅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本息)。

2、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有逾期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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