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本月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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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渐行渐近。近日,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2015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大中城市报告》发布会上表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在今年年底之前或将落地。

此前,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两会保险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曾提到,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有望年内落地。

目前,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正在不断提高,将处于不断加速的阶段,数据显示,截至末,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达2.12亿人,占总人口的15.5%。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总人口的1/3。如何应对“银发浪潮”,确保我国顺利度过人口老龄化高峰期?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将为老百姓带来一个更有价值的养老工具。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时,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能拉动个人购买养老险的需求。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有三大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我国养老体系的第一支柱是“保基本”,主要目标就是扩大覆盖面,平衡领取人群养老金待遇,实现社会公平。而在“多层次”和“可持续”方面,则要鼓励和支持养老第二、三支柱发展。

第三支柱能否发挥固有作用承担起建立均衡发展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的责任,目前来看,关键之处在于能否推出行之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此,郑秉文表示,中国养老金改革仍然任重而道远,许多问题还需要尽快达成共识,并且推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其中,进一步完善多层次体系,加快发展第三支柱更加迫切,也非常可行。“所谓第三支柱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通过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来改善中国职工CEPRI的结构和指数”。

此外,商业保险公司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方面将成最大受惠者。保险公司将是最大受惠者。根据数据统计显示,尽管各国寿险公司在养老金市场上的市场份额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保险公司都占据相当重要的作用,并且在保险公司的资产中个人年金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此,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一旦落地,对保险公司尤其是对已经有养老金公司的保险公司来说将是重大利好。

据了解,目前,各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了一些面向公众的养老保险或年金产品,但商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以及资金规模都还比较小。今后,随着人们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识不断提高,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人数将会越来越多。商业养老保险在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方面也将逐步发挥重要的作用。

据《2015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大中城市报告》显示,在养老储备方面,大中城市职工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报告认为,提高职工养老储备水平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尤其是尽快推出“税延个人养老账户”,让职工自己参加账户投资增值。

报告建议,可把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提高获得退休金的最低缴费年限、推进以激励性为导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作为重点;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尤其是尽快推出“税延个人养老账户”,让职工自己参加账户投资增值。此外,通过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完善资本市场等措施重构家庭大类资产配置,提升职工养老储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养老资产配置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报告指出,中国大中城市住房需求已经由饱和走向过剩。数据显示,中国城镇职工平均拥有不动产为1.06套,这是近两年住房消费性和改善性需求都得到进一步满足的结果。不可否认,住房作为养老储备的工具是必要的,但考虑到未来住房从总体上将供大于求,随着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变现能力可能面临着巨大挑战。 因此,住房的养老功能只能作为一种或有补充,而不应被过分夸大。

就公众关心的房产和储蓄问题,《报告》显示,中国城镇职工平均拥有不动产为1.06套,住房作为养老储备的工具是必要的,但考虑到未来住房从总体上将供大于求,随着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变现能力可能面临着较大挑战。因此,住房的养老功能只能作为一种补充,而不应被过分夸大。同时,受访者(含家庭)对银行储蓄情有独钟,这一人数比例高达79.8%,这表明中国家庭的大类资产配置还是比较保守,长期来看还有待改进。

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凸显“减负”效应 退休后税负更轻

假设一名30岁的普通工薪阶层,其工资计税金额(扣除三险一金等税前列支项目后)为10000元,如其每月购买700元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根据其收入所对应的20%最高税率来计算,税延政策使他延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每月140元,一年即为1680元。30年后该人达到退休年龄,从个人账户支取商业养老金,根据30年后起征点及税率进行缴税,由于退休后的收入通常不会高于工作时的收入,因此退休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较低,再扣除通胀因素,税收负担就更轻了。

“税延养老”舒缓养老财政压力 弥补养老资金缺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专家朱明方在接受中新网金融频道采访时表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及发展,必将对弥补养老资金缺口起到积极的作用。

从短期来讲,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实施,即个税的缓期缴纳,势必会减少财政收入,但实施这项公共政策后,保险公司会随着业务量和营业额的大幅度增长,上缴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也会大比例增长,显然,这项政策可以间接地通过保险公司所增加的税款来弥补个税减少的那一部分。

据权威人士的测算,当期延迟纳税1元,就可以建立20元的养老保险基金,因此,该制度的启动,不但可以舒缓我国养老的财政压力,而且也有助于提升整体养老保障体系的内在品质。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现状是基本养老独大,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不平衡。这次税延养老保险方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这种失衡状况,但是这个缓解程度是十分有限的。但它标志着我们国家开始重视养老保险制度当中的市场化因素,标志着一个新的方向的开始。

“税延型养老险发展,首先对利好保险业,特别是寿险行业。”田辉说。“目前我国养老体系中个人商业养老险的力量还很薄弱,税延型养老险将极大地刺激养老险第三支柱的发展,从而弥补养老体系的这一个短板。如果政府能够通过税收激励来扶持商业养老险的发展,它将真正成为整个养老体系的支柱之一,而不仅仅是一个补充。”“在国外,税收激励是商业养老险一个非常重要的驱动”田辉说。据保险公司内部测算,试点将为上海带来年均逾100亿元的保费增量。若将来向全国推广,则将为全国保费增量提供不竭动力。

“其次,税延型养老险如果最终获批,将意味着政策导向对保险业发展的扶持,”田辉表示,“这将很大程度上吸引投资者的眼球,增加投资者对保险相关行业的信心,从而促进广大民间投资向保险业投入。甚至投向养老保险相关实业建设,如养老基地、社区设施、疗养院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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