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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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为了消化庞大的房产库存,一系列楼市利好政策不断。尤其是公积金新政,很大程度上减轻了部分购房者的压力,促进了楼市的缓步回暖。这不,据了解,近日公积金又有新动向,2月起辽宁大连开始施行新修订公积金贷款政策。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即将于2月1日起正式生效,政策的最大变化在于贷款额度新增受账户余额限制,不得超过余额的15倍,例如,单身人士想要贷到自身最高额度45万,就需要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低于3万。该《细则》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

此类政策,11月1日杭州已开始实施。辽宁大连的此次公积金实施细则,虽暂未影响到沈阳,但说不好哪天沈阳也会实施。所以,为了防患于未然,为了保证贷款额度,提醒大家尽量不要随意提取公积金。

可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这句话该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李某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于12月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8500元,月缴存额近12个月一直为830元,且没有发生提取。

那么,1月到12月的账户余额分别为19370、20200、21030……28500元。账户月均余额=(19370+20200……+28500)/12=23935元。张某的最终可贷额度=23935×15=359025元。

也就是说,如果想获得个人最高50万元的贷款,月均账户余额至少要有3.33万元(50万/15)。

需要说明的是,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

此前,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缴存额度确定。月缴存额148(含)-530元,最高可贷15万元;月缴存额530(含)-1274元,最高可贷30万元;月缴存额高于1274元(含),最高可贷50万元。

按照新政的计算方式,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换言之,此前月缴存额不足,但余额较多的个人,将成为最直接的受益群体;但已经有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月提取的群体(余额不足),申请贷款,将受到一些影响。

理想家建议,对于余额暂时不足的购房者,可以尽量不提取公积金,来提高贷款额度;而那些近期就有买房打算,余额不足但缴存额度够的买房者,应尽早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要等到政策落地后,对自身购房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目前新老政策之间衔接的具体细则还未出台,执行老政策到底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为准,还是银行向公积金中心递交材料为准,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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