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1月起,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将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垂直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全区退离休教师)退离休人员养老金(离休费)实行社会化发放,19594名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将享受此待遇。
自治区社保局负责人介绍,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随后,我区印发了《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自治区社保局自10月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退离休人员数据采集工作,采集范围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基本信息及银行卡号等内容。“目前,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数据采集工作已基本完成,采集人数共计23326人,其中19594名退离人员的养老金直接实行社会化发放。”该负责人介绍,3732名驻区外机构和跨省安置退离休人员养老金由自治区社保局暂时按季度拨付至驻内地办事处、干休所和驻区外单位按原方式进行发放,逐步实现社会化发放。
该负责人说,为确保准确无误发放退离人员的养老金,12月,自治区社保局进行了0.01元的测试发放,大部分退离人员的基本数据,特别是银行卡号等信息测试通过,部分退离人员因单位报错银行卡号、开户户名不明确等因素测试失败,通过进一步核对校正相关信息后,目前仍有少部分人员提供的银行卡号及开户户名不明确,主要原因是单位联系不到本人。
为不影响工作正常进展,对测试通过的,自治区社保局将于1月4日正式开始1月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对于尚未测试通过的,自治区社保局将积极主动联系所在单位,按照实名制和唯一性原则,进一步核对校正相关信息后,及时实行社会化发放。同时自治区社保局针对退离人员的补卡、换卡等相关业务,制作了相应的业务经办流程宣传单,放在各个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上,供退离人员熟悉了解,以更好保障其社保权益。该负责人提醒广大退离人员,如对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一事有疑问,或没能及时领取到养老金,可联系自治区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