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务员工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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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提出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此次为你带来的是辽宁公务员工资改革方面的消息,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辽宁省将按照国家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省人社厅工作人员表示,未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将形成一定的调整规律,近年来是每两年调整一次。如果按此推算,今年调整后下次调整将在2018年。

近期多地人社部门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1月19日,四川召开会议,明确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同日,内蒙古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也明确,按照国家要求,今年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这是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后的首次调整。

在此之前,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视频工作会议,也表示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按照国家部署,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标准、落实人民警察工资待遇调整政策,开展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省人社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辽宁省也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这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一政策来执行的,辽宁并无自身的“特殊性”。简单地说,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如何调整,全国将采取统一步调。

对于调整幅度如何?人社部曾表示,将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省人社厅工作人员谈到,调整幅度暂时无法确定,需等待国家文件及通知,辽宁按照文件统一执行。

去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布,自10月1日起实施。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对其基本工资也进行了调整。此外,去年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答记者问时曾指出,这次调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已启动实施,改革究竟怎么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媒体提问时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会“吃”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胡晓义说,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胡晓义说,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也就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

他说,考虑到抚养比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所以落实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

胡晓义说,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个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胡晓义说,此前传闻公务员工资增长6成,这肯定是一个误解,“各单位应按照国办印发的文件执行。”

胡晓义说,因为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所以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财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至于说到制度公平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地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

目前,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企业年金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政策设计上考虑,显然我们希望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有所提升,这是政策考虑的基点。”胡晓义说,“从这个基点出发,至少我有这样的信心,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这也提示大家一个信息,既然政策这样设计,就要积极缴费、如实缴费。”胡晓义说,“千方百计规避缴费或者降低缴费基数,实际上是对自己长期和未来利益的损害。”

养老保险只是社保当中的一种,公务员在其他保险上会不会也和企业并轨?胡晓义说,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就社会保险而言是5个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现在除了养老保险之外,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在1998年国务院就作出了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普遍参加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所以你说的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在制度上是没有障碍的。

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法律上都作出了相应规定,我们正在推进这些工作。

据了解,目前辽宁省已经接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三个实施方案,但相关厅局暂未接到。三大方案对公务员工资、退休金有何影响?辽宁大学博士生导师杨志安教授进行了解析。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在职业年金的筹资方面,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需要个人承担的部分,势必影响公务员每月到手的薪资数额。据了解,实际上公务员工资从2006年以来就一直没有上涨过。如今三个实施方案开始实施后,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也将提上日程。“公务员工资上调有必要性。”杨志安教授认为,今后公务员每月需要承担两部分个人缴费,如果工资不涨收入水平会降低。所以,调资有必要性。但是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主要是为了覆盖社保支出部分。至于上调幅度,国家相关部分会找到一个均衡点。

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级。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

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发放的金额不分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所有人一样。二是职务工资,职务越高得到物质回报越多。三是工龄津贴,主要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来定。四是奖励工资,即来自所在单位行政经费的结余奖励工作绩效好的工作人员。

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此次改革强调在条件成熟时,对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不再保留,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同时,公务员工资级别从原来的15级调整为2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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