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乡村医生工资补贴上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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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暨新农合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北京市乡村医生将由人员管理转为岗位管理,每人每月政府补助拟从1600元增至3500元,条件艰苦的山区村医岗位,每月补助有望达到5500元。补助额度的40%按月发放,60%经考核合格后发放。847个未设置村卫生室的“空白村”将实现医疗服务全覆盖。小编带来方案详情,欢迎查看!

4月12日,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规定,乡村医生将由人员管理转为岗位管理,并按照不低于1‰的乡村服务人口设置乡村医生岗位;在条件艰苦的山区村医岗位,每月补助有望达到5500元;2019年年底前,我市村村都有卫生室,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乡村医生实行的是个人管理,制度保障不完善,改为岗位管理后将有利于村医行业的良性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村医岗位人员由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人员组成。各涉农区政府自行确定村医岗位人员退出年龄,针对违反医师执业有关规定、考核不合格等情形,建立村医岗位人员退出机制。

《实施方案》还规定,按照不低于1‰的乡村服务人口设置乡村医生岗位,也就是说乡村中每千人至少拥有一名村医岗位人员。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公开招聘退休医务人员、医学院校毕业生及其他人员(鼓励优先招聘退休医务人员),订单定向培养,上级医疗机构派驻等多种形式补充乡村医生岗位人员。人员使用方式可以为劳务派遣,形成“区定岗、乡管理、村使用”的用人及管理模式。此外,针对实际情况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也可以单独开展签约服务。

留住村医,关键是待遇。为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今年起,在履行乡村医生岗位职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基础上,村医岗位政府补助的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3500元。

此外,山区半山区可结合实际情况,以吸引并稳定队伍为原则,在基本补助基础上每人每月可再增加补助500—2000元。这也就是说,在条件艰苦的山区村医岗位,每月补助有望达到5500元。

目前,各地各级政府、卫生计生部门等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人、财、物诸方面为农村卫生工作埋单,为乡村医生呐喊助威,充分体现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一种责任感,使命感。但据调查了解,各地农村卫生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农村卫生服务费用按乡村医生人头补给,实施的是人员管理,不能与工作实绩挂钩,人员工资与岗位关系、工作量多少影响不大,不能激发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一些农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得还不够实,人浮于事现象还不时存在,主要表现在:

有的乡村医生工作懈怠,在岗不履职、不称职、素质差;有的乡村医生不注重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遵守医疗操作规范,超范围服务;有的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真实做、不耐心做,弄虚作假,明明没有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却填表虚报,导致“钢笔”服务、“钢笔” 建档。对此,不少地方村干部、村民对少数乡村医生意见纷纷,不仅影响了各级卫计生部门的形象,而且影响了各级政府形象,影响了的和谐。

为了有效激发乡村医生从事农村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北京市乡村医生将由人员管理转为岗位管理。

一是村医岗位人员由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组成;

二是用人方式可为劳务派遣,总体形成“区定岗、人派遣、乡管理、村使用”的模式;

三是各涉农区政府自行确定村医岗位人员退出年龄;

四是针对违反医师执业有关规定、考核不合格等情形,建立村医岗位人员退出机制;

五是村医待遇实施岗位动态增长,并完善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

该市乡村医生“人员管理”变“岗位管理”,从“养人”改为“养事”,从投向供方改为投向需方,从而让乡村医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更乐意、更愿意从事好农村卫生工作。

但愿北京市乡村医生实行岗位管理的做法能给各地政府及卫生计生部门更多的启迪与反思,加大农村卫生工作专项经费投入,投入更多的人财物,探索更好、更便利的农村卫生服务模式,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岗位管理量化考核机制,变“养人为养事”,更好地激活乡村医生的潜力和活力,让农村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得更规范、更扎实、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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