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赤峰居住证怎么办理及进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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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清单: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首次办理人员

对于刚刚来到赤峰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续办人员

对于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六个月以上或者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时可携带本人就业、经商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三年。

注意事项:以上信息提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参考当地人口流动服务管理中心相关办事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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