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唐山噪音扰民投诉电话,唐山夜间噪音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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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整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9月19日,唐山市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整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扰民的通告》。从即日起,五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为广大群众营造安静的生活环境。

《通告》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半径200米范围内有医院、居民区、行政机关及学校),禁止夜间(晚22点至凌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对从事房屋建筑、道路施工、旧建筑拆迁、清运建筑垃圾、土方开挖及打桩作业等产生噪声污染,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各类违法施工单位,唐山市环保局将依据《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责令停止作业,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有关条款,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等相关条款,向相关执法部门移交,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停止施工。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房屋建筑等工程作业需要夜间连续进行混凝土浇注的,经工程监理出具当日的技术证明,到环保部门审批,但每周审批不得超过1次;道路施工、建筑垃圾及渣土清运作业由城管部门审批和监管;拆迁工程由各区人民政府拆迁办审批和监管;对已办理土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建设工程,擅自施工造成扰民的,由住建部门、城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监管;运输物料车辆行驶路线及行驶时间由公安交管部门审批和监管。各施工单位夜间施工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应将夜间作业时间公告附近居民。

对阻碍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告》同时公布了各单位24小时值班电话,方便社会监督和信访举报。路南区拆迁办:3728113(路南区政府:2332065、3728055);路北区政府:2824615、3724060;环保局:2311437、2311430;住建局:2826044;城管局:2848101;工信局2823762;公安局:25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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