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通噪音扰民投诉电话,南通夜间噪音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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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市区南大街进行了走访,发现不少店铺门口都放置了喇叭,播放着各种促销广告,声音都在80分贝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100分贝,远远高出了商业中心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的噪声标准。

什么是“社会生活噪音”?

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噪声是否构成污染,主要在于他人的感受。

哪些情形属于“社会生活噪音”?

新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七大类情形,可认定为“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

    1.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2.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或者居民住宅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声响设备,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3.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或者其他声响设备,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4.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未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5.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家庭室内装修活动,在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期间装修,或者在此期间以外装修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饲养动物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关于噪声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五类环境噪声标准,并且有各自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适用于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的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除此之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能超过标准值15分贝。

对此,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工业企业噪声,市民可向环保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86690035;高音喇叭、社会生活类噪声,市民可向公安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110;其他噪声,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9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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