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1时许,记者来到步行街,发现沿街一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往往把音箱或摆在门口,或高高挂在门上,并且音量都调到最大,致使过往的市民不得不掩耳快速通过。一位路过的陈姓女士告诉记者,喇叭震得人头晕,听着都烦,谁还有心思进去看东西。在水晶宫,记者发现这里不但存在商家高音喇叭扰民现象,而且空地上还搭起了舞台,一位男子正在用高音喇叭大声地介绍产品,台下围观的市民边叫边跳争抢着主持人派发的手机。记者在现场呆了一会,感觉耳膜震痛,浑身不舒服。随后,记者走进附近住宅,在楼道里还能感受到高音喇叭传来的“音浪”。住在八角塘10栋的王老先生对记者说:“我们这里离水晶宫直线距离只有50多米,一到周末到处都是高音喇叭,从早到晚听得我心烦,附近的住户几乎都是整日关门闭户不敢开窗。”
11月29日15点左右,记者来到胜利路白鸥园路段,马路两边分布着数十家店铺,多为平价服装店、鞋店、小商品店。一家2元店门口的音箱循环播放着“2元、2元,全场2元,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之类的促销语,隔壁的商家也不甘示弱,站在门口的音箱旁大声招揽顾客。住在附近的曾女士告诉记者,住在这些商户楼上真是苦不堪言,家里即使安装了隔音玻璃,还是可以清楚地听见那些声音。很多邻居被楼下商铺的高音喇叭吵得受不了,都已经搬到外面去住了。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赣东北大道、五三大道、永隆城市广场等商业路段,发现商家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现象普遍存在。
相关部门:遇到高音喇叭扰民可举报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招揽顾客使用的音响器材产生的音量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因此,市民遇到高音喇叭扰民,可以拨打110投诉。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110”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接到高音喇叭噪音扰民投诉后,“110”会联系投诉人辖区内派出所民警前去处理。在执法过程中,由于高音喇叭噪音污染具有人为控制因素,民警来到现场,商家将音响关闭;民警离开后,商家又开始播放,所以监测高音喇叭噪音有难度。因此对于这类噪声所产生的投诉、纠纷,通常还是以劝导协调为主。
110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采用发出高大声响的方法招揽顾客的,监督管理部门除责令其纠正外,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江西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招揽顾客使用的音响器材产生的音量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市民如感觉到高音喇叭噪音已经影响自身正常生活,可以向“110”报警求助。对不接受劝告的商家,民警将对其处以罚款。同时也提醒广大商家,请文明经商,不要让促销噪音影响市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