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或深夜传来练琴声打扰休息怎么办?今后东莞市民若有这方面的困扰,终于有招可治。昨日记者获悉,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发布最新修订的《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规范(修订)》(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其中,对市民投诉较多的“噪音污染”方面,做了不少明确规定。比如,市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娱乐及其他活动时,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环境噪音污染的行为,也将面临行政处罚。
同时,该《工作规范》也明确,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作业时间不得超出7时至12时、14时至20时。
市内建筑施工时间
不早于7时、晚于20时
记者看到,《工作规范》总则中提出,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城管执法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应劝导违法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在职责与权限中,也明确了城管部门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城镇燃气、集中供热管理等方面的执法工作规范细则。
值得一提的是,市城管部门在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和建筑噪音污染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上,明确了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作业时间超出7时至12时、14时至20时的,将面临行政处罚。
此外,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娱乐及其他活动时,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均列入了可行驶行政处罚之列。
这意味着,以后市民在家弹奏乐器,或在家聚会娱乐,如产生过大音量影响了周围居民,都将会面临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
法人、组织有权举行听证
在执法行为规范上,则禁止越权执法;粗暴执法;非法损坏、使用涉嫌违法行为的工具和物品;酒后执法;穿着制服进行私人活动等。鼓励有条件的城管部门为执法人员配齐行政执法记录仪。
记者看到,该《工作规范》中也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听证权利。城管部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城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包括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50000元以上或者对公民处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罚款的;拟处以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拟责令停产、停业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求听证的其他行政处罚。
《工作规范》指出,听证会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组成。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由负责听证的城管部门指定。涉及专业知识的听证案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担任听证员。听证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听证会应设书记员1名,负责听证笔录的制作和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