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开展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此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了噪声扰民比较集中的和平路、上西街等主要商业街道,旨在改善我市声环境质量,使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市民营造一个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商业街道沿街摆放的高音广播喇叭等音响器材进行了规范整治,并责令商户对超标声源采取了降噪措施。针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商户,执法人员还对其进行了宣传、劝诫。整治噪声污染是民心所向,整治行动得到了过往群众的一致拍手叫好,制造噪声污染的商家也积极配合执法行动,并表示将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文明经营、守法经营。
关于噪声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五类环境噪声标准,并且有各自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适用于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的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除此之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能超过标准值15分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噪声污染问题,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有的则表示“貌似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个部门管”,有种“投诉无门”的感觉。
对此,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工业企业噪声,市民可向环保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86690035;高音喇叭、社会生活类噪声,市民可向公安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110;其他噪声,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96310。